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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名称:道路客运及客运班线经营许可
2、项目类别及编号:许可
3、项目依据: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部2005第10号)
4、办理对象及范围:申请在本区行政区域内从事道路客运及客运班线经营的单位和个人
5、办理条件:
提交材料目录:
①《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申请表》
②企业章程文本
③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④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⑤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包括客车数量、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座位数以及客车外廓长、宽、高等。若拟投入客车属于已购置或者现有的,应提供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证书(车辆技术检测合格证)、客车等级评定证明及其复印件
⑥已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
同时申请道路客运班线经营的,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①《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申请表》
②可行性报告,包括申请客运班线客流状况调查、运营方案、效益分析以及可能对其他相关经营者产生的影响等
③进站方案。已与起讫点客运站和停靠站签订进站意向书的,应当提供进站意向书
④运输服务质量承诺书
已获得相应道路班车客运经营许可的经营者,申请新增客运班线时,除提供上述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②与所申请客运班线类型相适应的企业自有营运客车的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复印件
③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包括客车数量、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座位数以及客车外廓长、宽、高等。若拟投入客车属于已购置或者现有的,应提供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证书(车辆技术检测合格证)、客车等级评定证明及其复印件
④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
⑤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所在单位的工作证明或者委托书
以上申办材料一式 二 份。
6、办理程序:受理――审核――上报审批――回复
7、办理时限:20日
8、费用情况:不收费
9、办理结果状态:本许可事项由市局许可,本局初步调查
10、办理部门名称:埇桥区交通局公路运输管理所
11、办理地点、邮编:宿州市浍水西路126号 234000
12、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13、联系电话:0557-3923683
14、网上表格下载:无
15、网上办理情况:无
16、监督电话:0557-3927923
17、备注: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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