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客运及客运班线经营许可

来源:埇桥区交通局作者: 时间:2008-07-02 点击:

1、项目名称:道路客运及客运班线经营许可

2、项目类别及编号:许可

3、项目依据: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部200510号)

4、办理对象及范围:申请在本区行政区域内从事道路客运及客运班线经营的单位和个人

5、办理条件:

提交材料目录:

①《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申请表》

②企业章程文本

③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④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⑤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包括客车数量、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座位数以及客车外廓长、宽、高等。若拟投入客车属于已购置或者现有的,应提供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证书(车辆技术检测合格证)、客车等级评定证明及其复印件

⑥已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

同时申请道路客运班线经营的,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①《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申请表》

②可行性报告,包括申请客运班线客流状况调查、运营方案、效益分析以及可能对其他相关经营者产生的影响等

③进站方案。已与起讫点客运站和停靠站签订进站意向书的,应当提供进站意向书

④运输服务质量承诺书

已获得相应道路班车客运经营许可的经营者,申请新增客运班线时,除提供上述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②与所申请客运班线类型相适应的企业自有营运客车的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复印件

③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包括客车数量、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座位数以及客车外廓长、宽、高等。若拟投入客车属于已购置或者现有的,应提供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证书(车辆技术检测合格证)、客车等级评定证明及其复印件

④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

⑤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所在单位的工作证明或者委托书

  以上申办材料一式 二 份。

6、办理程序:受理――审核――上报审批――回复

7、办理时限:20

8、费用情况:不收费

9、办理结果状态:本许可事项由市局许可,本局初步调查

10、办理部门名称:桥区交通局公路运输管理所

11、办理地点、邮编:宿州市浍水西路126 234000

12、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13、联系电话:0557-3923683

14、网上表格下载:无

15、网上办理情况:无

16、监督电话:0557-3927923

17、备注: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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