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

来源:埇桥区交通局作者: 时间:2008-07-02 点击:

1、项目名称: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

2、项目类别及编号:许可

3、项目依据: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部2005年第7号令)

4、办理对象及范围:申请在本区行政区域内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单位和个人

5、办理条件:

提交材料目录:

①《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

②经营场地、停车场面积材料、土地使用权及产权证明复印件

③技术人员汇总表及相应职业资格证明

④维修检测设备及计量设备检定合格证明复印件

⑤按照汽车、其他机动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摩托车维修经营,分别提供本规定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条件的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申办材料一式 二 

6、办理程序:受理――审核――上报审批――回复

7、办理时限:15日内做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符合条件的,10日向被许可人颁发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

8、费用情况:不收费

9、办理结果状态:本项目由区运管所初审,报市运管处许可

10、办理部门名称:桥区交通局公路运输管理所

11、办理地点、邮编:宿州市浍水西路126 234000

12、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13、联系电话:0557-3923683

14、网上表格下载: 无

15、网上办理情况: 无

16、监督电话:0557-3927973

17、备注: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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