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项目名称:种子生产许可 2、项目类别及编号: 许可 3、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4、办理对象及范围:申请在本区行政区域内生产种子的单位和个人 5、办理条件:申请领取种子生产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繁殖种子的隔离和培育条件;(二)具有无检疫性病虫害的种子生产地点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采种林;(三)具有与种子生产相适应的资金和生产、检验设施;(四)具有相应的专业种子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办理程序:受理---审核---上报审批 7、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8、费用情况:5元/个 9、注册资金在500万以上,生产杂交种、原种的生产许可证在区农委审核后报省农委核发。 10、办理部门名称:区农委种子管理站 11、办理地点:工人路73号 12、办公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 14.30—17.30 13、联系电话:0557-3683110 14、网上表格下载:无 15、网上办理情况: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