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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执法事项
事项名称:安徽省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
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和《安徽省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办法》
办理对象:机动车自进行车籍登记之日起按规定缴纳养路费。养路费按月、按季、按年缴纳,也可以预缴。缴费义务人应在每月10日前缴纳养路费。
办理业务内容:
新车入户;
车辆过户;
车辆转籍;
车辆报停;
车辆报废;以上申报材料一式一份。
办理程序:
新增车辆应在领取行驶证的5日内,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当地公路养路费征稽机构办理养路费缴费登记;
车辆过户,车主应在过户后5日内,持双方单位或乡(镇、街道)证明和居民身份证及车辆过户凭证复印件,到公路管理机构审核后,变更养路费缴讫标志和征费档案,从次月起停征原车主养路费。
车辆转籍,原车主应在批准车辆转籍后的5日内,持单位或乡(镇、街道)证明及车辆转籍凭证复印件,到原公路管理机构办理养路费转籍手续,结清养路费,交回养路费缴讫标志,从次日起停征原车主养路费;转入地公路管理机构凭转出地公路管理机构出具的养路费转籍证明办理入籍手续,从次月起在转入地缴纳养路费。
车辆报停,车主应于月底前到当地公路管理机构申请报停,办理养路费停征手续,缴存两块牌照、行驶证及养路费缴讫标志,从次日起停缴养路费。
车辆报废:车主应于当月持车辆报废鉴定书复印件、本单位或乡(镇、街道)证明和车辆管理机构批准报废的复印件,到当地公路管理机构办理养路费停征手续,结清养路费、交回养路费缴讫标志,从次月起停缴养路费。
办理结果状态:该事项在本单位全部办结。
办理部门名称:宿州市公路管理局埇桥分局征费大厅窗口
办理地点、邮编:宿州市怀远路480号、234000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联系电话:3681639
监督电话:3681939
备注:无
办理路损赔偿案件
1、事项名称:办理路损赔偿案件
2、事项依据:《公路法》第52条,第53条、第67条、
第77条,第78条、第85条,《路政管理规定》第31条、第33条、第34条、第35条、第46条、第50条,《安徽省路政管理条例》第7条、第35条。
3、办理对象:因侵权行为而造成公路路产损害应承担
赔(补)偿损失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4、办理程序:
(一)简易程序
(二)一般程序
立案—调查取证—陈述、申辩、听证—制作并送达《公
路赔(补)偿通知书》—申请复核—收取公路赔(补)偿费—结案
5、费用情况:公路路产损害赔(补)偿数额的大小以
实际损害为标准。收费标准:皖价费371号文件
6、办理结果:该事项在本单位全部办结
7、办理部门名称:宿州市公路局墉桥分局路政科
8、办理地点、邮编:宿怀路480号 邮编234000
9、办公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10、监督电话:3083061
11、备注:无
办理路政处罚案件
1、事项名称:办理路政处罚案件
2、事项依据:《公路法》第46条,第54条、第56条第77条,第79条、第81条,《路政管理规定》第23条、第33条、第24条、第26条、第28条、第30条,《安徽省路政管理条例》第
3、办理对象:违反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并依
照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应当给予处罚的。
4、办理程序:
(一)简易程序
表明身份—说明处罚理由—给予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的机会—制作笔录—制作当场处罚决定书—备案—执行
(二)一般程序
立案—调查取证—听取申辩与听证—作出处罚决定—路政管理行政处罚的执行
(三)听证程序
(四)执行程序
5、处罚的种类:(一)申诫罚 (二)财产罚 (三)能力罚
6、办理结果:该事项在本单位全部办结
7、办理部门名称:宿州市公路局墉桥分局路政科
8、办理地点、邮编:宿怀路480号 邮编234000
9、办公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10、监督电话:3083061
11、备注:无
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许可
1、事项名称: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许可
2、事项依据:《公路法》第44条《公路管理条例》第29条《路政管理规定》第9条《安徽省路政管理条例》第13条《行政许可法》第29条、第38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2条
3、申报条件:
因修建铁路、机声、电站、通信设施、水利工程和进
行其他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
4、提交材料目录:
(1)身份证明(建设项目业主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
本复印件1份或法人证书复印件1份、办事人身份证件)
(2)申请表1份(施工地点、公路名称、桩号、施工期
限等)
(3)施工图批准文件、施工安全组织方案(要求:设计
单位需有设计资质)
(4)通过的技术安全评价报告
(5)可行的修复、改建公路或补偿措施
5、办理程序:
(1)申请人向公路管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材料不全,
告知申请人需补正材料)
(2)公路管理机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准予行政许可或
不予行政许可)
6、办理时限:承诺期限15个工作日,不含专家技术安全评价期限。
7、费用情况:不收费
8、办理结果状态:该事项在本单位全部办结
9、办理部门名称:宿州市公路局墉桥分局路政科
10、办理地点、邮编:宿怀路480号 邮编234000
11、办公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12、监督电话:3083061
13、备注:无
非公路标志牌许可
1、事项名称:非公路标志牌许可
2、事项依据:《公路法》第54条;《路政管理规定》
第14条;《安徽省路政管理条例》第11条;《行政许可法》第29条、第38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8条
3、申报条件
(1)确需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非公路标志的
(2)公路技术状况满足非公路标志设置条件的
(3)采取有效的安全保障、日常维护措施
4、提交材料目录:
(1)身份证明(建设项目业主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
本复印件1份或法人证书复印件1份、办事人身份证件)
(2)申请表1份(主要理由、施工地点、公路名称、桩
号、施工期限、距公路边沟的距离等)
(3)外观效果图,大中型非公路标志需施工图设计批准文件、施工安全组织方案、日常维护措施等(要求:设计单位需有设计资质)
(4)大型非公路标志需搞风荷、抗震检测报告、防静电措施
5、办理程序:
(1)申请人向公路管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材料不全,告知申请人需补正材料)
(2)公路管理机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准予行政许可或不予行政许可)
6、办理时限:承诺期限高炮式等大中型非公路标志为10个工作日,小型非公路标志为当日内办理,不含现场勘测日期。
7、费用情况:不收费
8、办理结果状态:该事项在本单位全部办结
9、办理部门名称:宿州市公路局墉桥分局路政科
10、办理地点、邮编:宿怀路480号 邮编234000
11、办公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12、监督电话:3083061
13、备注:无
交叉道口许可
1、事项名称:交叉道口许可
2、事项依据:《公路法》第55条;《公路管理条例》第32条;《路政管理规定》第15条;《安徽省路政管理条例》第12条;《行政许可法》第29条、第38条;
3、申报条件
(1)确需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的
(2)公路技术状况满足平面交叉道口增设条件的
4、提交材料目录:
(1)身份证明(建设项目业主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
本复印件1份或法人证书复印件1份、办事人身份证件)
(2)申请表1份(主要理由、道口搭接公路名称、地点、
桩号、施工期限等)
(3)设计批准文件(设计单位需具有设计资质),通过
评审的施工图,有完善的施工安全组织方案
(4)通过技术安全评价报告
(5)涉及公路路产损失的,应提交可行的公路路产损失
恢复或者补偿方案
5、办理程序:
(1)申请人向公路管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材料不全,
告知申请人需补正材料)
(2)公路管理机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准予行政许可或
不予行政许可)
6、办理时限:承诺期限10个工作日,不含现场勘测日
期,专家技术安全评价期限。
7、费用情况:不收费
8、办理结果状态:该事项在本单位全部办结
9、办理部门名称:宿州市公路局墉桥分局路政科
10、办理地点、邮编:宿怀路480号 邮编234000
11、办公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12、监督电话:3083061
13、备注:无
超限运输许可
1、事项名称:超限运输许可
2、事项依据:《公路法》第50条;《公路管理条例》第28条;《安徽省路政管理条例》第三章;《路政管理规定》第13条;《行政许可法》第29条、第38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部2000年第2号)
3、申报条件
(1)运载不可解体货物的车辆确需在有限定标准的公路上行驶的
(2)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
(3)车货总长度25米以上,车货总宽度3.5米以上,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4米以上,集装箱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4.2米以上,单车、半挂列车、全挂列车车货总质量70吨以上,集装箱半挂列车国货同总质量70吨以上
(4)按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4、提交材料目录:
(1)身份证明(建设项目业主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本复印件1份或法人证书复印件1份、办事人身份证件)
(2)车辆行驶证
(3)货物 资料:货物名称、重量、外廓尺寸及必要的总体轮廓图;货物运输的起讫点、把经过的路线和运输时间
(4)车辆技术状况资料:车辆的厂牌型号、自重、荷载、轴载质量、轴距、轮数、轮胎单位压力、载货时总的外廓尺寸(附照片)
(5)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申请表1份
5、办理程序:
(1)申请人向公路管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材料不全,告知申请人需补正材料)
(2)公路管理机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准予行政许可或不予行政许可)
6、办理时限:当日内办理,不含现场勘测日期,专家技术安全评价期限。
7、费用情况:不收费
8、办理结果状态:该事项在本单位全部办结
9、办理部门名称:宿州市公路局墉桥分局路政科
10、办理地点、邮编:宿怀路480号 邮编234000
11、办公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12、监督电话:3083061
13、备注:无
穿(跨)越公路许可
1、事项名称:穿(跨)越公路许可
2、事项依据:《公路法》第45条;《公路管理条例》第30条;《路政管理规定》第10条;《安徽省路政管理条例》第12条;《行政许可法》第29条、第38条;《交通安全法》第32条;《公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41条;
3、申报条件
(1)因基本建设需要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管线等设施的,以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的
(2)公路技术状况能够满足上述工程技术条件的
4、提交材料目录:
(1)身份证明(建设项目业主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
书正本复印件1份或法人证书复印件1份、办事人身份证件)
(2)申请表1份(主要理由、施工地点、公路名称
桩号、施工期限等)
(3)施工图批准文件、涉路工程局部设计图和施工安全
组织方案(设计单位需具有设计资质)
(4)通过技术安全评价报告
(5)对公路造成损坏的,还应提交可行的公路路产损失
补偿方案
5、办理程序:
(1)申请人向公路管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材料不全,
告知申请人需补正材料)
(2)公路管理机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准予行政许可或
不予行政许可)
6、办理时限:承诺期限10个工作日,不含现场勘测日
期,专家技术安全评价期限。
7、费用情况:不收费
8、办理结果状态:该事项在本单位全部办结
9、办理部门名称:宿州市公路局墉桥分局路政科
10、办理地点、邮编:宿怀路480号 邮编234000
11、办公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12、监督电话:3083061
13、备注:无
砍伐路树许可
1、事项名称:砍伐路树许可
2、事项依据:《公路法》第45条;《路政管理规定》第17条;《安徽省路政管理条例》第14条;《行政许可法》第29条、第38条;《森林法》第32条;《
3、申报条件
(1)确需更新砍伐公路用地上的树木的
(2)可行的更新补植措施
4、提交材料目录:
(1)身份证明(建设项目业主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
本复印件1份或法人证书复印件1份、办事人身份证件)
(2)申请表1份(主要理由、施工地点、公路名称桩号、
施工期限等)
(3)可行的施工安全组织方案
(4)更新补植措施
(5)对公路造成损坏的,还应提交可行的公路路产损失
补偿方案
5、办理程序:
(1)申请人向公路管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材料不全,
告知申请人需补正材料)
(2)公路管理机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或不予行政许可)
6、办理时限:当日内办理,不含现场勘测日期。
7、费用情况:不收费
8、办理结果状态:该事项在本单位全部办结
9、办理部门名称:宿州市公路局墉桥分局路政科
10、办理地点、邮编:宿怀路480号 邮编234000
11、办公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12、监督电话:3083061
13、备注: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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