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共宿州市埇桥区政法委

来源:作者: 时间:2008-05-22 点击: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的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二)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具体措施;支持和监督政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加强执法监督,解决执法活动中的违法问题;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行使职权时相互制约、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要案的查处工作,组织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三)组织、指导、协调和推动全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了解掌握全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对策及建议措施;指导、督促各街道、乡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对维护稳定工作的重大部署;检查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四)组织推动、指导协调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见义勇为表彰奖励工作;及时分析研究全区社会治安的形势和对策,制定全区综合治理的规划和实施方案;监督、指导、协调和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见义勇为表彰奖励各项措施的落实。

(五)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研工作,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探索政法工作及政法管理体制改革途径。

(六)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建设措施,协助区委及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领导干部;指导政法干警的教育培训工作和政法部门查处干警违法违纪案件,检查全区政法队伍领导责任落实情况。

(七)协助区委处理全区有关政法工作的重大问题;办理区委和上级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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