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区委统战部的职责
1、负责协调、监督、检查全区统一战线工作;组织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和区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调查研究统一战线的理论和方针、政策;向区委反映统一战线全面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统战政策的执行情况,牵头协调处理统战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管理相关干部,组织统一战线的重大活动。
2、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向他们通报情况,向区委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研究、贯彻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落实中央、省、市和区委关于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为区委同各民主党派进行政治协商做好组织联系工作;受区委委托,向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通报中央、省、市和区委的精神;支持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选拔、培养新一代代表人物。
3、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和实职安排工作;做好区人大党外代表、政协委员等党外人士安排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考察、选拔、推荐、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的建设工作。
4、加强领导区工商联党组,指导区工商联工作,调查研究并反映我区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团结、帮助、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5、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开展党外知识分子工作;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物,做好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物的政治和实职安排工作。
6、负责开展海内外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协调政府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指导本区党委统战工作和全区统战专兼职统战干部的培训工作,搞好统战工作网络队伍建设。
7、受区委委托管理锦江区归国华侨联合会。
8、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民、宗、台、侨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台方针、政策,制定全区对台工作的规划措施;对台开展反腐蚀、反渗透斗争,坚决反对台独势力;负责对台宣传,对台经济和促进两岸双向、直接交流的联络工作。
2、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侨务方针、政策和法规,维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负责归侨、侨眷的接待服务工作,兴办和引进台侨属企业。引进外资,提供信息,搞好服务。代表和反映全区归侨、侨眷、海外侨胞的意见和要求,发挥长期共处,民主监督作用。
3、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规;督促检查全区民族宗教政策的执行情况;掌握情况,及时反映民族宗教工作的动态、建议;正确引导信教群众和宗教人士依法从事宗教活动。
4、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