埇桥区政协

来源:作者: 时间:2008-06-12 点击:

区政协机关内设3个工作机构。
(一)办公室
1、协助领导对区政协机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
2、负责起草工作报告、有关调研文稿、请示报告和宣传信息等文字工作。
3、为提案委员会协商活动、开展工作提供协调服务;加强与区级有关部门联系、做好提案的收集、转办及文书归档工作。
4、负责区政协常务委员会、主席会议和机关办公会议等会议的会务、服务等工作。
5、负责人事、财务、信访、精神文明建设、计划生育、档案管理、公物管理、治安保卫、公务接待、车辆管理、报刊收发和其他后勤服务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经济事务办公室
l、为专委会开展工作提供服务。
2、负责起草和处理区政协有关专门委员会活动的调查、视察报告、简报、纪要、总结、讲话等文字材料。
3、承办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机关办公会议决定的有关专门委员会工作的事项。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社会事务办公室
1、为专委会开展工作提供协调服务。
2、负责起草和处理区政协有关专门委员会活动的调查、视察报告、简报、纪要、总结、讲话等文字材料。
3、承办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机关办公会议决定的有关工作的事项。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5、负责文史资料的征稿编辑和出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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