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委办公室
1、负责协调常委会各办公室的工作,负责区人大常委会机关的行政事务工作,处理区人大常委会的日常事务。
2、负责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和常委会党组会议等会务工作和有关文字材料工作。
3、负责代表工作。联系市、区人大代表,组织接待代表视察和代表小组活动,办理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接待群众来信来访。负责联系两乡的人大工作。
4、按法律规定程序承办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人事任免工作。
5、负责常委会组成人员开展视察、调查、执法检查的组织工作。负责对任命干部的述职评议的组织协调工作。
6、负责办理区委、区人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社会事务办公室
1、负责联系教科文卫、计划生育、档案、人事及民族宗教侨务等相关部门的工作。
2、为区人民代表大会、区人大常委会、区人大主任会审议的相关议题组织开展专题视察,搞好调查研究,做好相关文件的草拟工作。
3、按照区人大常委会的安排,负责组织代表开展专题执法检查。
4、负责对相关部门的工作评议和被任命干部的述职评议等工作。
5、加强同人民代表的联系,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
6、认真做好市、区人大常委会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财经办公室
1、负责联系财经、城乡建设管理、环保等相关部门的工作。
2、为区人民代表大会、区人大常委会、区人大主任会审议的相关议题组织开展专题视察,搞好调查研究,做好相关文件的草拟工作。
3、负责区人大常委会的专题执法检查的组织、协调工作。
4、负责对相关部门的工作评议和被任命干部的述职评议等工作。
5、加强同人民代表的联系,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
6、完成市、区人大常委会及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法制办公室
1、负责联系司法、民政、监察等相关部门的工作。
2、为区人民代表大会、区人大常委会、区人大主任会审议的相关议题组织开展专题视察,搞好调查研究,做好相关文件的草拟工作。
3、负责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执法检查的组织协调工作。
4、负责对相关部门的工作评议和被任命干部的述职评议等工作。
5、负责接待群众对司法案件的控告、申诉和来信来访。
6、负责完成市、区人大常委会及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