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度城区公厕建设实施方案

来源:埇桥区城市管理局作者: 时间:2008-08-07 点击:
        为加快城市化进程,着力提升城市功能和形象,按照市、区政府要求,决定在2008年对城区街巷及小区内的公厕进行改造建设。为力争在较短时间内基本解决市民入厕难问题,提高城市人居环境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一步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为指导,以创造省级园林城市、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工作为契机,以提高人居环境质量、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坚持“民事为大、民生为先”的原则,采取旱厕改建和选址新建等方式,多渠道增加公厕,尽快改变我区公厕“脏、乱、差”、数量不足和布局不合理现状,基本解决市民入厕难问题。
二、工作目标 
  2008年城区街巷、小区新建改建公厕55座,计5066.6平方米。其中新建公厕14座,改建41座。初步解决市民入厕难问题。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2008年度公厕改造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以区委常委、区长马建军同志为组长,区委常委、副区长徐苏北同志,区委常委、宣传部长牛慧琴同志为副组长,王宗杰、夏令海、李再超、孟祥勇、郭丽、郜美英、朱明、王进堂、孙玲、李朝阳、李景民、王中杰、程玉常、丁远征等同志为成员的埇桥区城区公厕改造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共分选址规划、工程建设、资金保障、质量监督四个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再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段雨生同志为副主任,王启玲、宋海燕同志为办公室成员,负责该项工作的日常管理、协调和落实。
四、责任分工 
  选址规划组:在市城市规划局的指导下,负责公厕的选址、定位和审批工作。
  工程建设组:负责组织各街道落实改建新建公厕的建设工作,负责公厕导向标识的设置工作。
  资金保障组:负责落实公厕建设资金的落实。
  质量监督组:负责对公厕建设施工方及工程质量的监督指导工作。 
五、资金安排 
  建设资金由市区两级政府补贴承担。 
六、实施步骤
  1、选址规划设计;2、公示;3、资质审查;4、招投标;5、预算;6、开工书面申请;7、颁发开工通知书;8、开工建设;9、监督部门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监督;10、验收;11、审计;12、拨款。
七、时间安排
  1、6月1日-6月20日为宣传发动及选址规划阶段。
  2、6月21日-6月30日为报审工程施工资质资格证书、招投标、施工合同、工程预算等相关资料阶段。
  3、7月1日-10月31日为工程施工阶段。
  4、11月1日-11月10日为竣工验收阶段。
八、建设标准 
  1、必须按照国家建设部《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规定的间距建设,按照三类公厕标准设计、建设; 
  2、公厕建设要实用、美观,外型要因地制宜,根据实地状况设计建筑体量和外型,做到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其功能要求环保、生态、节水、节能; 
  3、公厕内部要布局合理,空间高度、厕位间距、隔板、洁具、地面和内墙体材料等均应达到国家三类公厕标准;
  4、新建公厕应分别设置男女厕间、厕位,不得设置男女混用厕间、厕位;
  5、公厕蹲位数量不少于4个,男女蹲位比例应在1:1至2:3之间;
  6、应设置明显标志,内部应标明男女厕间、残疾人厕间和其它部位功能;
九、保证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解决入厕难问题与营造文明卫生的城市环境息息相关,各有关部门要将此项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际行动来抓,切实摆上重要日程,要安排专人负责各项工作的落实,主要负责人负总责,以保证该项工作目标能顺利实现。
  (二)坚持标准,规范管理。
  公厕建设竣工后统一由市、区相关部门按国家建设部《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规定的三类公厕标准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交相关单位管理。未在规定时限内投入使用或不符合三类标准使用功能的,要对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其主要领导责任。

网站首页 |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区长信箱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埇桥区政府主办 埇桥区政府信息中心承办

技术支持:宿州慧泉科技有限公司

本站通用网址:中国埇桥<埇桥区政府>中国域名:中国埇桥 安徽埇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