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深入开展“四民”活动,进一步加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生活小区的管理,优化发展环境,改善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全民文明素质,促进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埇桥区在城区开展创建“清洁社区”百日活动。
在规范市容秩序方面,整治占道经营,按照示范路“严禁”,小街巷“严控”要求,对游商占道经营,发现一处,取缔一处,达到“无乱摆乱卖”,游商坐商归市、店外经营入室;清理城市“牛皮癣”,整治乱涂乱喷、乱拴乱挂等违章行为,清理临时落地广告、不规范广告和残损广告等户外广告,达到“无乱贴乱画”;对所有餐饮门点的前灶后堂进行清理整顿,要求具备条件的,全面改为前堂后灶,不具备条件的,对炉具进行遮挡,达到美化标准;整治车辆沿街巷乱停乱放等违章行为,规范停放点,达到“无乱停乱放”;严格示范街巷的“门前三包”管理,并组织对街巷两侧已破损或较陈旧的建筑物外墙面进行粉刷、清洗,有条件的街巷搞好墙体文化建设。
在环境卫生治理方面,做好环卫清运工作,彻底清理城区“四小”和城乡接合部及城市入口等卫生死角的垃圾,达到无垃圾乱倒、无杂物乱扔、无卫生死角;加大城区小街巷、住宅小区清扫保洁力度,做到清扫及时,普扫到位,日产日清;加强对工程环境的卫生管理,完善水冲设施,尤其是对未改建的旱厕做到有人管理,确保洁净;对机关企事业单位、生活小区等,实行卫生责任制,达到庭院整洁、环境优美。
在夜市摊群点治理方面,按照《宿州市市区饮食摊点群管理暂行办法》,着力抓好卫生秩序管理,坚决取缔散乱零星摊点,所有经批准设立的夜市摊点必须由城管部门与经营业主签订经营承诺责任书。饮食摊点从业人员应当依法办理健康证,做到持证上岗。在经营中要做到规范管理,上下水道畅通、垃圾容器齐全,及时保洁。
在市容市貌美化方面,加强商店招牌管理,要求字迹规范、文明。同时,做好树木管护工作,对绿化带内的植物花草定期浇水、修剪、涂白树干,并加强卫生保洁,确保苗木不受损,实现“净化、美化、绿化、亮化”。
此次活动还要求以“共驻共建”、“路段长包保责任制”和“门前三包”、门内达标要求为总抓手,积极开展“联点共建”工作,实现各区直机关单位、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等共同努力,齐心协力打造良好的社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