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三八、汴河、城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三夏”是农机作业任务最为繁重的时期,全力抓好“三夏”农机化生产对夏粮丰产丰收、增加农民收入具有重要的意义。为切实加强“三夏”农机化生产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有关街道和部门要认真分析今年“三夏”工作的不利因素,科学制定不同自然条件下的夏收工作预案,及早制定计划,统筹安排,努力做好组织、协调、服务等各项保障工作。区农机部门要迅速安排农机管理技术人员深入乡村,全面了解本地夏粮种植情况及机收供需情况,责任到人,分配到机,落实到地,按时按质按量开机收割。为确保全区“三夏”工作顺利进行,区政府决定成立“三夏”农机会战暨跨区作业工作指挥部,指挥协调农机会战工作。会战期间,区农机、公安、供电、林业、粮食、交通、环保、农业等部门要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密切协作、通力配合、各司其职,确保“三夏”农机会战工作顺利进行。
二、落实措施,优化服务。区农机部门要指派专人做好跨区机收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工作,保障跨区机手信息畅通,引导联合收割机有序流动;要在主要交通路口设立跨区作业免费接待服务站,热情为机手提供全方位服务。各乡镇农机服务中心要配合农机企业“三包”和售后服务力量,分组包片,进村入户,为参加午收作业的故障机械进行检修、安装和调试,保障各类机械以良好的技术状态进行作业。区公安、交通部门要开辟跨区机收“绿色通道”,对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和运输联合收割机的车辆免收过路、过桥费。各乡镇、有关街道和部门要积极协调燃油供应单位,有针对性地加大对“三夏”用油的投放量,对“三夏”农机用油不限时、 不限量、不涨价供应,最大限度地满足“三夏”农机化生产的需要。
三、强化管理,保障安全。“三夏”生产时间紧、任务重,人员机械集中,人困机乏,是农机事故的易发期。有关部门要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提前做好应急预案。农机部门要做好农机驾驶员和辅助作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安全生产教育,加强对农机跨区作业的安全生产检查,严防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发生;农机监理人员要深入作业现场宣传农机安全知识,教育机手按照要求进行作业;各行政村要配备一名农机安全员,配合农机监理人员做好午收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各乡镇、有关街道和部门要严格执行“三夏”期间的值班与事故专报制度,统筹全区“三夏”农机化生产的调度与指挥,切实做到重要信息及时上报,突发事件及时处置。
四、全面禁烧,严防火灾。午收期间,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州市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的通知》(宿政办明电〔2008〕113号)要求,各乡镇、有关街道要发布秸秆禁烧公告,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强化依法禁烧意识,坚决杜绝焚烧秸秆现象。农机部门要教育机手严格按照作业标准进行作业,机收麦茬高度严格控制在15公分以下,不按要求作业的,农户有权拒付作业费。林业部门要加强午收期间林业管护工作,严禁林下纵火焚烧麦茬秸秆。公安部门要严格履行职责,严肃查处火灾事故。供电部门要保证麦场用电线路和设备的用电安全。公路、交通部门要上路检查清除路障,禁止在公路上打场晒粮。乡镇、街道工作人员要深入麦收第一线检查指导,在抢收的同时,确保各项防火制度、器材到位,做到万无一失。环保、公安、交通、农业、林业等部门要密切配合,严厉打击故意焚烧违法行为,一经发现故意焚烧的,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不符合防火条件冒险作业、违章用火用电的,要及时予以纠正,对违法行为要依法给予处罚。加大对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追究力度,造成重大损失或伤亡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附件:埇桥区“三夏”农机会战暨跨区作业指挥部成员名单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日
埇桥区“三夏”农机会战暨跨区作业指挥部成员名单
总 指 挥:吴绪峰(区政府副区长)
副总指挥:王宗杰(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吕和平(区农机局局长)
成 员:倪建华(区交通局副局长)
王晓光(区农委副主任)
胡少山(区安监局副局长)
刘益勤(区环保局副局长)
赵继政(区林业局副局长)
江多昌(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黄 彪(区粮食局副局长)
杨新初(区农电公司副经理)
蔡德华(区纠风办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