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埇桥区统计执法推进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埇桥区政府办公室作者: 时间:2008-06-12 点击:

关于印发桥区统计执法推进年活动

实 施 方 案 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埇桥区统计执法推进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八年六月六日        

宿州市埇桥区统计执法推进年活动

实 施 方 案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安徽省统计管理监督条例》,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意见》(埇办发〔2007〕22号)精神,切实做好统计工作,充分发挥统计信息、咨询、监督功能,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区政府决定在全区开展统计执法推进年活动。为此,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统计工作的一系列要求,毫不动摇地维护统计权威,坚持把统计工作作为事关党和政府形象的重要工作,不折不扣地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安徽省统计管理监督条例》,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统计,通过统计执法推进年活动的开展,有重点地摸清当前违反统计法、妨碍统计工作健康发展的问题及原因,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大力推进统计法制建设,提升依法统计水平,进一步强化全区统计基础,使统计工作在服务全区经济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

二、统计执法推进年活动的对象和主要内容

(一)本次统计执法推进年活动的对象:一是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二是依法负有提供统计资料义务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限额以上批发零售贸易业、住宿餐饮业,资级以上建筑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

(二)本次统计执法推进年活动的主要内容:一是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安徽省统计管理监督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二是检查落实区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意见》执行情况;三是检查贯彻埇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州市埇桥区统计工作基础建设年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埇政发〔2007〕109号)执行情况。其具体内容为:1、各乡镇(街道),各部门是否依法设立统计机构,配备专(兼)职统计人员,是否依法设置统计原始记录或统计台帐;2、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是否依法办理了统计从业资格证,持证上岗;3、统计数据是否存在拒报、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现象和违反统计法律、法规及统计制度规定,编造虚假统计数据的行为;4、单位的领导是否存在侵犯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的职权,干扰统计数据正常上报;5、是否有统计违法行为而被举报的。

三、方法步骤

统计执法推进年活动由区政府统一组织领导,具体工作由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公室、区统计局、区监察局、区政府法制局、区司法局6个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从6月上旬开始,到9月结束。采取宣传、自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上查和下查相结合的方法;按组织动员和自查、重点检查、抽查验收整改和总结几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动员和自查阶段(6月30日前)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深刻认识这次全区统计执法推进年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积极组织本辖区或系统内被查单位的有关人员学习统计法律、法规,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开展宣传发动和自查自纠工作。自查工作结束后,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进行总结,写出自查报告,于6月30日前报到同级政府统计执法推进年活动办公室。

(二)重点检查阶段(7月25日前)

重点检查是搞好全区统计执法推进年活动的关键,也是保证取得成效的重点环节。自查阶段结束,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工业三年倍增”、“项目推进年活动”、“在地统计”和“统计基础建设年活动”等各项工作,及时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开展重点检查,每个乡镇、街道至少要检查20个单位,集中力量检查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及其预备制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资质以上建筑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5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单位和那些问题较多较重的单位,必要时要逐一进行检查,检查时要认真填写《埇桥区统计执法检查情况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法纠正,及时整改。重点检查结束后,各乡镇、街道要实事求是地写出重点检查情况报告(包括领导重视、组织实施情况、查出的问题和原因及整改措施),于7月25日前联同《埇桥区统计执法检查情况表》一起上报区政府统计执法推进年活动办公室。

(三)抽查验收阶段(8月10日前)

第二阶段结束后,区政府将抽调力量,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摸底,制定具体的活动验收方案,并组成检查组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此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重点是存在问题较多较重的部门和企业。对在验收中发现的领导不重视、活动开展情况不力的乡镇(街道)和部门,将在全区进行通报批评。

(四)整改和总结阶段(9月10日前)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统计执法推进年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对活动中发现的问题要制订整改措施,巩固检查成果,对统计人员没有从业资格证的,要限期到区统计局补办,对拒报、迟报等严重违法的单位要上报区统计局立案查处。9月10日前,各乡镇(街道)、区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单位要将活动开展情况的书面总结报区统计执法推进年活动办公室。

四、活动要求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统计执法推进年活动的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以开展统计执法推进年活动为契机,切实提高统计执法水平。区政府成立区统计执法推进年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区统计执法推进年活动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成员由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公室、区监察局、区政府法制局、区司法局和区统计局等6个部门的领导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具体负责此项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各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也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统计执法推进年活动的领导、组织、协调等工作,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按照活动要求,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要通过开展统计执法推进年活动,使各级领导及统计人员的法制意识明显增强,依法统计水平明显提高;统计执法人员的执法程序更加严谨,执法行为更加规范,“在地统计”更加落实,统计基础工作明显加强。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依法统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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