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埇桥区
十二项民生工程资金审计监督实施意见
区审计局
为切实保障民生工程顺利实施,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根据安徽省审计厅及宿州市审计局《十二项民生工程资金审计监督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本区实际,现就加强十二项民生工程资金审计监督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作用
(一)要充分认识实施民生工程的重大意义。实施十二项民生工程,是区政府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会议和省第八次党代会及省政府实施十二项民生工程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和谐埇桥建设做出的重大举措,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集中体现。要从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民生工程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心系群众,关注民生,切实加强对民生工程资金的审计监督,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在促进和谐埇桥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积极作用。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区审计局将按照职责分工,将十二项民生工程资金的审计,分解落实到责任股(室)、分局。为加强对民生工程资金审计监督的领导,成立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的领导机构。在审计过程中,各股(室)、分局要加强协调配合,做到信息畅通、资源共享。
二、全面审计,突出重点,集中力量抓成效
(一)坚持全面审计。在制定审计项目计划时,要围绕区政府工作中心,结合本区实际,加大民生工程资金.的审计力度。从2007年下半年起,区审计局将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提高农村“五保户”供养标准、完善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机制、提高城乡医疗救助水平、建立重大传染病病人医疗救治和生活救助保障机制、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等民生工程项目的审计或审计调查。
(二)突出审计重点。对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等3项重点工程项目,将从2008年起,对3项工程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开展审计,并根据项目实施周期和进度,纳入滚动审计项目计划,连续实施审计。在揭露问题、查处问题的同时,对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进行分析评估,促进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在审计过程中,各股(室)、分局要根据十二项民生工程建设的不同特点和要求,重点关注以下内容:相关制度是否健全,各项政策是否得到落实,补助资金的发放是否公开透明Z 项目资金的拨付是否及时,由各级财政分担的资金是否及时到位,项目资金是否被挤占挪用,有无降低标准发放或克扣截留项目资金Z 有无虚报冒领、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项目资金在管理使用中是否存在损失浪费等。
(三)加强综合分析。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要从宏观的角度、制度的层面,强化综合分析,找准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各项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保障民生工程的顺利实施。
三、严格执法,加大力度,切实保障民主工程顺利实施
(一)建立责任追究制。审计机关要进一步加大对民生工程资金审计的处理处罚力度,对各种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依据《审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实行审计结果公告。为进一步增强民生工程实施的公开透明和规范有序,提升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保障民生工程的顺利实施,对民生工程的审计结果,将根据《审计机关公布审计结果准则》,报经区政府批准,向社会公告。
四、加强沟通,密切合作,健全民生工程资金监督机制
审计部门要加强与贯彻落实解决民生问题十二项政策措施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的沟通与合作,做到各司其职、信息共享、联系畅通。在审计职责范围内,根据审计结果,加大跟踪监督力度,将审计中的重大事项及时向区政府报告,并向有关成员单位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