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4日至19日,《宿州市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在埇桥区政府网站与市政府网站同步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收到意见4条,具体如下:1.第六条第一款最后一小句建议改为:有利于促进就业改善民生的优惠政策;2.第七条第一款第一小句中建议:将“政务信息公开”中的政务2字删掉或者改成政府;3.第九条:“应当经本单位法制机构”建议改为应当经本单位法制(规)机构;4.第十四条:市、县(区)人民人民政府中多了人民2字,建议删除。
经《宿州市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条例》起草小组研究,决定予以吸收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