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扶贫办(局)、残联,各普通高等院校、省属中专学校、技工院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突出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人群就业工作,着力促进困难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创业,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扶贫办、省残联决定共同组织开展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补贴标准及发放原则
(一)补贴对象。2021届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贫困 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退捕渔民家庭、获得国家助 学贷款、残疾的高校毕业生以及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包括 2021届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按15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主要用 于补助毕业生求职创业过程中的相关费用,缓解毕业生求职创业 费用压力。
(三)发放原则.坚持部门协同、诚实守信、属地管理、高 效便捷的原则。
二、申领发放程序
(一)网上自愿申请( 2020年10月20日至11月15日)。
符合补贴条件的毕业生可通过支付宝城市服务“阳光就业”专栏、 微信小程序“阳光就业”注册登录个人账号,进入“2021届毕业 生求职创业补贴”模块,按照信息系统提示要求如实、完整、准 确填写申请信息,进行网上申报。毕业生已在“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 //ygjy. ah. gov. cn/ )注册过个人账 号的,可用该个人账号直接登陆“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 进入“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模块进行申报。毕业生也可 以在“安徽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www.ahzwfw.gov.cn/) 完成个人注册后,登录“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进入 “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模块,进行网上申报。
(二)信息系统校验( 2020年10月20日至11月16日)。
为减少毕业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高工作效率,7部门将通过部 门间信息共享机制,利用信息系统审核校验毕业生提交的申请信息, 及时提示毕业生审核结果。逾期提交申请信息,系统不再审核校验。
(三)人工审核校验(2020年10月20日至11月26日)。
人工审核校验前需进行信息系统校验,信息系统自动审核校验不 通过而毕业生认为自己符合申请条件的毕业生,可在信息系统下 载相关申请表格(见附件),填写纸质申请表,并携带相关证明材 料(主要是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相关证明材料、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扶贫手册》、退捕渔民家庭相关材料、获得国家 助学贷款的相关材料、毕业生本人或其父母残疾证以及特困高校 毕业生等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所属院校进行人工审核校验。相关 院校及时组织人工审核校验,对人工审核校验通过的,要在申请 表上加盖院校公章,并集中统一提交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登录信息系统,通过信息系统审 核校验。
(四)多渠道公示( 2020年11月27日至12月5日)。对通 过信息系统校验、人工审核校验通过的信息,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 障部门通过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进行网上公示,相关院校在校园内及院校门户网站同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日。
(五)及时拨付资金( 2020年12月20日前)。各地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采取资金直补到人, 通过银行代发方式,于2020年12月20日前,将补贴资金足额发 放到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社保卡金融账户或毕业生提供的银行卡中。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 工作任务艰巨、意义重大,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 专人,精心组织,稳步实施。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扩大至 退捕渔民家庭毕业生,各市及有关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 障部门要做好对属地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就业创业政 策的解读和宣传发动工作。各地和有关院校要采取多种形式,通 过多种途径,加强求职创业补贴政策宣传,重点宣传求职创业补 贴发放的对象、补贴标准及主要用途,详细讲解求职创业补贴信 息化发放程序、时间节点和注意事项,加强跟踪指导,让每1名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都能知晓政策、熟悉流程。
(二)加强配合。为确保求职创业补贴政策全面落实,采取信息系统校验和人工审核校验相结合的方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 障厅重点负责信息系统建设维护,加强信息系统审核校验的信息 管理服务,并负责提供技工院校毕业生信息;省教育厅负责提供 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以及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 毕业生信息;省民政厅负责提供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 生信息;省农业农村厅负责提供退捕渔民家庭毕业生信息;省残 联负责提供贫困残疾人家庭高校毕业生和残疾毕业生信息;省扶 贫办负责毕业生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贫困属性审核把关; 有关院校负责人工审核校验的初审工作,并做好毕业生信息日常 维护工作。各市及有关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负 责,及时处理上报有关情况;各市及有关县(市、区)教育、民 政、财政、农业农村、残联、扶贫等部门要分工负责,加强配合, 共同做好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工作。
(三)规范审批。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严格按照规 定,利用信息系统进行审核校验,对信息系统审核校验不通过的, 要认真做好人工审核校验,确保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应补尽补。各 有关学校要按照时间节点,组织好人工审核校验初审,并做好集中统一上报工作,让申请人员“最多跑一次”,提高审核校验效率。
(四)严明纪律。对虚报、谎报、信息不实的,一经发现立 即纠正,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违反规定擅自扩大发放范围, 或采取欺骗手段截留、挪用、挤占资金的,要依纪依法处理。各 有关部门及院校要设立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监督。
各市、有关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将具体经办 人员姓名、联系电话等于10月9日前上报省就业局(联系人:朱 斯嘉,联系电话:0551-62998233 )。
四、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12333、0551-62998233,
电子邮箱:jycfflah. hrss. gov. cn;
省教育厅:0551 -62831871、0551-62831846;
省民政厅:0551-65606134;
省财政厅:0551-68150460;
省农业农村厅:0551-62642731;
省扶贫办:0551-12317;
省 残 联:0551 -62999476。
附件
1、安徽省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