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文件要求,经区人社局审核,时村镇宿州市金鹰服饰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符合就业扶贫基地认定条件,认定为就业扶贫基地,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7月27日至8月7日。
监督电话: 0557-3907697、12317(扶贫监督举报电话)
宿州市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27日
就业扶贫基地建设情况公示
序号 |
乡镇 |
企业名称 |
1 |
时村镇 |
宿州市金鹰服饰有限公司 |
2 |
支河乡 |
宿州市埇桥区永乐食品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