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埇桥区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
一、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预 算 数 |
合 计 |
3160.64 |
因公出国(境)费 |
35 |
公务接待费 |
1004.16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2121.48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
1721.48 |
公务用车购置 |
400 |
二、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埇桥区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160.64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66.35万元,下降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3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004.1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2121.4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35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25万元,下降41.7%,下降原因主要是出国计划、经费开支减少等。该项经费主要用于因公临时出国(境)业务培训、调研考察等外事活动。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安徽省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4〕104号)、《安徽省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财行〔2014〕527号)等相关规定。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1004.16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54.64万元,下降5%,下降原因主要是区直部门按照中央和省厉行节约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区直各单位接待上级工作检查指导、考察调研等各项公务开支。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埇桥区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区财行〔2018〕185号)等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121.48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11.71万元,下降5%。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721.48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213.78万元,下降11%,下降原因;一是埇桥区行政事业单位能严格按照公务用车管理规定执行;二是因工作需求调整部分指标到车辆购置费中。经费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40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02.07万元,增长3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车平台、政法部门、事业单位有更新车辆要求所以调整车辆购置费;经费主要用于按公务用车配备管理规定购置公务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