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对象:区级以上家庭农场或合作社
二、补助范围:埇桥区
三、补助标准:示范合作社省级3万元、市级1.5万元、区级0.7万元;
示范家庭农场省级2万元、市级1.2万元、区级0.6万元;
家庭农场合作社贷款贴息:不超过5万元;
省级农业经营主体“样本点”补助:不超过2万元。
四、申请条件:全区动态名录内的区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示范合作社。
五、申请程序:乡镇申报推荐、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网络公示无异议。
六、申请材料:《培育资金申请表》、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认定材料等
七、受理单位:区农业农村局经管站
八、咨询电话:0557-3630229、0557-3968093
九、办理时限:根据工作开展实际情况,从申报到结束需要六个月
十、举报电话:0557-3968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