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埇桥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申请指南
2.申请指南:
培育对象:培育对象应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农村领域生产、经营、服务的农民和返乡人员,主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和乡村振兴骨干人员。
补贴范围:培育资金可用于支付培育全过程环节所需费用。
补贴标准:省以上补助资金按常设任务3200元/人、区级专题班4900元/人的标准测算,补助到项目县(区)承担项目单位。
申请程序:按照个人申请,村委、乡(镇)逐级推荐,项目县(区)农业农村局择优确定的程序进行。
申请材料:高素质农民培育遴选对象登记表(附后)
咨询电话:0557-3902114
受理单位:宿州市埇桥区农业农村局
办理时限:根据工作开展实际情况,到当年11月底前结束。
联系方式:0557-3920625
3.补贴结果:项目补贴资金用于支付培育全过程环节所需费用。
4.监督渠道:
举报电话:0557-3911578
地址:宿州市义乌商贸城展三馆三楼
皖公网安备 3413020200016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