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策依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科函〔2025〕445号)、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宿农〔2025〕59号、《宿州市埇桥区关于印发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埇农〔2025〕20号)等。
2.申请指南:
培育对象:培育对象应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农村领域生产、经营、服务的农民和返乡人员,主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和乡村振兴骨干人员。
补贴范围:培育资金可用于支付培育全过程环节所需费用。
补贴标准:省以上补助资金按常设任务3200元/人、区级专题班4900元/人的标准测算,补助到项目县(区)承担项目单位。
申请程序:按照个人申请,村委、乡(镇)逐级推荐,项目县(区)农业农村局择优确定的程序进行。
申请材料:高素质农民培育遴选对象登记表(附后)
咨询电话:0557-3902114
受理单位:宿州市埇桥区农业农村局
办理时限:根据工作开展实际情况,到当年11月底前结束。
联系方式:0557-3920625
3.补贴结果:项目补贴资金用于支付培育全过程环节所需费用。
4.监督渠道:
举报电话:0557-3911578
地址:宿州市义乌商贸城展三馆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