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完成发放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任务。持续开展公租房租赁补贴类家庭的申请、受理和审核工作,安排各街道办事处、社区深入排查住房困难家庭,做到“应保尽保”。截止目前,实际租赁发放补贴家庭1304户(目标任务数:1250户),保障人口2101人,全年发放补贴资金501.97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04.32%。
二、持续开展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国家试点工作。2018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省财政厅印发了《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推行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试点方案的通知》(建保〔2018〕189号),将宿州市埇桥区确定为国家级试点市(区),开展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试点工作。埇桥区按照试点工作方案要求,积极推行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工作,区政府对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工作进行了年终考核,针对试点工作的整体进展和前期工作经验给予肯定,就承接主体开展的各项工作进行点评,指出存在的问题,并针对该项工作进行业务指导,进一步完善了试点管理工作。
三、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出台实施《埇桥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埇桥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实施细则》,保障范围扩大到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稳定就业的务工人员和新就业职工,确保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安排各街道(社区)对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加大排查力度,做到即时受理、初审上报,区住建局在规定时限内对申请家庭成员的各类社会信息进行核查,公示无异议后全部纳入住房保障范围,确保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2020年“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保障率”达到100%。截止目前,在保家庭5982户,其中:住房分配4678户,发放租赁补贴1304户,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依申请全部纳入保障范围。
宿州市埇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