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继续开展住房困难家庭公租房保障各项业务工作。广泛宣传《埇桥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实施细则》等相关政策,对城镇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家庭优先保障,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按规定保障的基础上,将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范围。重点排查企事业单位、各园区稳定就业务工人员,自2020年起将符合保障条件的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住房租赁补贴范围。
2.根据《埇桥区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试点)实施方案》,持续推进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指导督查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机构开展公租房后期管理各项履约内容,按期对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行管理服务进行年度、季度绩效考核,确保工作成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成果。
3.对2019年埇桥区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审计存在的问题进行核实,责成公租房运营管理项目部逐条逐户进行整改。
4.统筹安排城区腾退公租房房源分配工作,安排各街道办事处排查住房困难急需救助家庭;协助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督促孔庄小区公租房建设进度,尽快安排配租家庭入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