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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高素质农民培育
发文日期: 2022-01-19 17:12:25 生成日期: 2022-01-19 17: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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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埇桥区2021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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埇桥区2021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报告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农业农村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2-01-19 17:12 责任编辑: 埇桥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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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2021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

民生工程绩效自评报告

今年以来,埇桥区积极贯彻落实各级主管部门相关部署,按照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1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皖农科函〔2021〕395号)等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促进农民就业创业,主动适应农业科技进步、现代农业生产组织方式变革、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城乡融合发展等方面的新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民生工程。按照我区优质小麦、埇桥大豆等优势主导产业,设置全产业链培训内容开展高素质农民队伍建设。目前各项培训任务已完成,按照上级相关部门要求,我区对照安徽省2021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绩效自评,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况

(一)实施范围

2021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民生工程在埇桥区范围内,由埇桥区农业农村局和埇桥区财政局共同组织实施。

(二)经费投入

埇桥区2021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补助资金共计7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70%,省财政资金30%。

(三)培训机构

根据实施方案要求,通过评审认定,确定了埇桥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承担具体培训任务。埇桥区农业农村局与签订合同,并将培训任务承担情况上报上级农业农村部门备案。

(四)任务完成度和合格率

2021年,省下达区培训任务200人,均为经营管理型,主要开展经营管理型培训,重点培养农村创新创业者,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目前,共开设经营管理型培训班4个,培训农村创新创业者200人,培训任务已按计划全部完成培训任务完成率100%,培训合格率100%,培训时间、内容和课程安排符合要求,培训学员通过云上智农APP对培训效果、组织管理、教师课程、实训基地等开展满意度在线评价,参评率达99.5%,满意率为99.6%

(五)资金支付和执行率

项目资金拨付实行预拨制,并按计划及时支付,资金到位率100%,到位及时率100%,项目经验收合格,余款已拨付,项目资金累计支出694206.07元,资金支出率为99.17%,已通过项目审计。

(六)自评得分

按照绩效评价指标,经客观认真进行评价赋分,自评得分总分110分。

、绩效自评情况

该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共设置4个一级指标、15个二级指标,2个加分项,各指标自评情况如下:

(一)投入(满分20分,自评20分)

1.目标管理(满分5分,自评5分)

落实情况:为摸清农民培训需求,我区在制定实施方案前,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摸底调研,摸清产业发展需求、农民理念知识技能需求,力求培训真正以农民为中心,与产业需求相适应,与农村发展相协调。按照全省实施方案精神,区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局立足我区区域位置、产业发展以及乡村建设,共同制定了区级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围绕我区乡村振兴、先进实用农业技术推广、优质小麦、埇桥大豆、符离集烧鸡等优势主导产业开展全产业链培训,计划完成培训任务200人,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

证明材料:(1)《宿州市埇桥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1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需求摸底调研的通知》2)《宿州市埇桥区农业农村局 宿州市埇桥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宿州市埇桥区2021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埇农〔2021〕42号)  

2.申报审核(满分2分,自评2分)

落实情况:区农业农村局对每期培训班教学计划、课程表等开班申请进行审核,在得到开班批复后,培训机构开班。

证明材料:(1)《宿州市埇桥区农业农村局关于申报2021年农民教育培训需求的报告》(2)开班申请、批复、教学计划。

3.改善条件(满分3分,自评3分)

落实情况:一是完善多方力量参与的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出台埇桥区农民教育培训体系文件,统筹利用各类教育培训资源,充分依托安徽农业大学、宿州职业技术学院、埇桥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农技推广中心、信息进村入户区级运营中心、宿州市城市绿洲现代农业科技服务公司等涉农职业院校、科研院所、推广机构、农业企业、技术服务公司、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等资源优势,拓展面向高素质农民的培训服务。二是完善师资队伍、基地和教材等基础条件,开展相关质量建设。积极建立本级师资库、实训基地库,组织开展我区基层农技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同时推荐师资库成员参加全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师资培训班、全省2021年基层农技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等省市级以上提升培训和学术研讨,提升学术水平和师资质量。建立实习实训基地,将我区“十四五”期间省级田间学校纳入本级实训基地,对重点实训基地进行建设补助,提升实训基地质量。区农业农村局联合区农技推广中心联合编写了自编教材,加强教材质量建设。

证明材料:(1)《关于加快构建埇桥区农民教育培训体系的意见》;(2)《宿州市埇桥区农业农村局关于调整埇桥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师资库的通知》;(3)开展师资培训的文件及名单:《宿州市埇桥区农业农村局关于举办2021年基层农技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的通知》《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21年全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师资培训班的通知》《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基层农技人员能力提升培训工作的通知》(4)《宿州市埇桥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实习实训基地的通知》;(5)自编教材。

4.资金落实(满分10分,自评10分)

落实情况:根据实施方案要求,项目资金实行预拨制,项目完成后,培训机构提出验收申请,区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局组织验收,依据合格的验收结果,项目资金余款拨付。2021年培训补助资金下达后,区农业农村局和区财政局及时沟通,实现资金到位率达100%,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项目实施要求,区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局及时将应拨付资金及时拨付到培训机构,资金到位及时率达100%,未出现因资金到位影响项目进度和实施效果的情况。

证明材料:(1)资金拨付有效凭证截图;(2)审计报告。

(二)过程(满分20分,自评20分)

5.规范实施(满分7分,自评7分)

落实情况:根据实施方案要求,由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区财政局按照评审认定的方式,择优确定桥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为培训机构,桥区农业农村局与其签订培训合同。按照实施方案培训对象的遴选要求,按照个人申请,村委、乡(镇)逐级推荐,区农业农村局审核确定200名农民作为参训对象区农业农村局科教股深入培训机构指导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在培训机构每次开班时均严格落实第一堂课制度,为学员详细解读培训政策,严明培训纪律。每班至少聘请1名省级以上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师资库成员授课。优先选用部省统编教材,参训学员人手一套省级以上统编教材,共17。培训班采取分段式培训,每班50人,符合小班制教学和疫情防控的要求。其中创新创业专业使用主管部门统一认定的实训基地。

证明材料:(1)培训机构遴选公告、过程、公示;(2)培训合同书;(3)《宿州市埇桥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1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对象遴选的通知》(4)遴选对象登记表5份;(5)分班第一堂课信息系统截图;(6)省级师资库成员授课统计表;(7)教材发放登记表、培训班教学计划、课程表、考勤表、培训台账;(8)统一认定的实训基地文件。

6.全程监管(满分3分,自评3分)

落实情况: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区农业农村局定期督导培训进度,随机抽查培训执行情况,全程监管项目实施。开展中期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整改加强新型农民培训工作监督和管理,埇桥区农业农村局研究出台新型农民培训项目验收办法,于1213会同区财政局、区民生办等单位项目进行验收工作,培训机构顺利通过考核验收。

证明材料:(1)《宿州市埇桥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1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中期检查的通知》(2)检查通报;(3)整改报告;(4)电话抽查记录;(5)验收办法;(6)验收通知、验收会、验收报告;(7)绩效自评报告。

7.信息调度(满分4分,自评4分)

落实情况:按要求及时进行信息化管理,将培训任务培训机构培训班级培训对象等信息及时录入信息管理系统,通过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和云上智农APP可查询在线组班、授课教师、课程设置、基地选用、学员评价等情况。按时提交报送月度报告、2021年实施方案、培训机构承担培训任务情况、上年度整改报告、2021工作总结等相关资料。

证明材料:(1)培训任务、培训机构、培训班级等信息管理系统截图(2)月报表(3)按时报送的实施方案、培训机构承担任务的文件、2020年绩效评价发现问题整改报告、2021年工作总结。

8.资金管理(满分6分,自评6分)

落实情况:项目补助资金设置专账核算,财务资料完整,会计核算规范,资金使用管理符合有关规定和实施方案项目资金按计划支付,项目资金审计已完成。为加强财务管理,埇桥区农业农村局联合埇桥区财政局共同制定埇桥区2021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资金管理细则,确保培训机构在资金使用过程中有章可循,保证培训资金的规范、合理、有效使用。

证明材料:(1)审计报告(含支出明细账);(2)资金管理细则文件。

(三)产出(满分30分,自评30分)

9.任务完成程度(满分10分,自评10分)

落实情况: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截止目前埇桥区已落实培养农村创新创业者200人,培训任务完成率100%,达到了实施方案设定的产出目标。

证明材料:信息管理系统截图。

10.培训质量达标率(满分10分,自评10分)

落实情况:全区共开设经营管理型培训班4个,每班50人,累计培训时间128学时(含线上培训16学时),所有参训学员培训时间、内容和课程安排均符合要求,并经考试合格后全部颁发培训证书和职业农民证书,培训合格率100%。

证明材料:(1)12月份月报表;(2)绩效自评报告;(3)抽查班级的教学计划、课程表、考勤表等。

11.重点任务落实(满分8分,自评8分)

落实情况:围绕我区乡村振兴、先进实用农业技术推广、优质小麦、埇桥大豆、符离集烧鸡等优势主导产业,按照全产业链安排培训内容,开设高素质女农民专题班1个、小麦(家庭农场主)专题班3个,专题班占培训总班次的100%。同时重点安排党史学习教育、政策文件宣讲、绿色发展理念、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技术手段运用等课程内容进培训、进课堂。

证明材料:(1)开设专题班统计表;(2)产业对象专题班信息管理系统分班截图;(3)党史学习教育等培训统计表。

12完成时限符合率(满分2分,自评2分)

落实情况:年度序时进度,于1210前完成全部培训任务,完成时限符合率达100%。

证明材料:(1)12月份月报表;(2)工作总结;(3)绩效自评报告。

(四)效果(满分30分,自评30分)

13.社会效益(满分12分,自评12分)

落实情况:树立高素质农民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将培训学员王新朋作为高素质农民典型树立起来,通过报刊、电视、互联网等不同形式宣传报道他和他的菊花产业,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全年共在省市级以上主要媒体刊播宣传报道14其中在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农民日报、安徽新闻网等省级以上媒体刊载8篇,宿州新闻网、拂晓报、宿州人才网等市级以上主要媒体等刊播7篇,涵盖我区培训进程、培育模式、典型案例、培训效果、跟踪服务等方面,有效提升了埇桥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社会效益 向上级推荐培育模式和典型案例宣传材料各一篇

证明材料:(1)高素质农民培训学员王心朋和王敏的典型宣传报道;(2)安徽日报图片新闻4篇、农民日报图片新闻1篇、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2篇、宿州新闻网、拂晓报、拂晓新闻网等市级媒体4篇;(3)典型案例《埇桥区倾力做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和培育模式《“互联网+”背景下高素质农民培训有效模式研究》各一篇。

14可持续影响(满分3分,自评3分)

落实情况:建立农技人员跟踪联系服务受训农民机制,积极开展对农民训后产业发展的跟踪联系服务。学员在生产遇到困难时得到了及时有效的帮助,为生产效益的提高提供了重要指导,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同时积极组织基层农技人员深入实地开展蔬菜生产稳产保供、小麦抗旱补墒等技术指导,开展农村电商延伸服务,赴埇桥、砀山等地观摩信息进村入户区级运营中心。组织高素质农民参加2021年宿州市农机驾驶职业技能大赛、埇桥区2021年夏收夏种暨农机农艺融合现场演示会、埇桥区庆祝2021年中国农民丰收节暨乡村旅游采摘嘉年华等活动

证明材料:(1)《关于建立跟踪联系服务受训农民机制的通知》、跟踪联系服务登记表、跟踪服务成效总结;(2)开展延伸服务的两个通知文件、开展技术指导、农村电商的影像资料、宣传报道等;(3)组织参加农交会的通知、参加宿州市农机驾驶职业技能大赛、埇桥区夏收夏种暨农机农艺融合现场演示会、农民丰收节等影像资料。

15农民满意率(满分15分,自评15分)

落实情况:通过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云上智农”APP完成在线评价的农民学员比例平均达到了99.5%,学员对培训效果、组织管理、师资和基地等培育综合满意度达99.5%以上

证明材料:(1)评价比例系统截图;(2)分班满意度系统截图。

(五)加分项(自评12分,最多10分)

探索创新(自评12分,最多10分)

落实情况:在培育机制模式上,创设了《埇桥区高素质农民培育政策联合妇联开展了高素质女农民培训等;根据我区产业发展确定的主导产业,开展“符离集烧鸡”主题培训班;埇桥区分层分类开展培训;指导服务“宿州市埇桥区瓜菜种苗协会”等组织褚兰镇石板村的育苗产业进行重点指导服务,帮助协会做大做强。 

证明材料:(1)《关于印发宿州市埇桥区高素质农民培育政策的通知》;(2)联合开展高素质女农民特色培训影像资料;(3)开展文化传承“符离集烧鸡”主题培训影像;(4)分层分类开展培训截图;(5)指导服务埇桥区瓜菜种苗协会影像。

三、评价组织情况

    依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1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通知农科函〔2021〕935号)文件,我区依照省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组织人员对项目投入项目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果等内容逐项进行自评,最后形成自评报告

四、评价依据

1.《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1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通知农科函〔2021〕935号)

2.《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1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的通知(皖农科函〔2021〕395号)》

3. 《宿州市农业农村局 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宿州市2021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宿农〔202124号)

4.《宿州市埇桥区农业农村局 宿州市埇桥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宿州市埇桥区2021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埇农〔2021〕42号)

5.《宿州市埇桥区农业农村局 宿州市埇桥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宿州市埇桥区2021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资金管理细则的通知》(埇农〔2021〕43号) 

 

 

宿州市埇桥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