埇建审〔2022〕1号
根据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住建部《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及《安徽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我局对宿州市新平液化气有限公司燃气经营许可申请事项进行了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并按规定程序于5月19日挂网公示。公示期内无任何单位或个人提出不同意见,现予核准。
特此公告
宿州市埇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