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街道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2022年省、市一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提升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发展质量,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61号)文件精神,现将埇桥区拟推荐的2022年区示范家庭农场(86家)、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29家)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为9月26日至9月3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拨打电话0557-3630229。
附件:1.埇桥区2022年拟推荐区级示范家庭农场主体名单
2.埇桥区2022年拟推荐区级合作社示范社主体名单
附件1:埇桥区2022年拟推荐区级示范家庭农场主体名单 (1).xls
附件2:埇桥区2022年拟推荐区级合作社示范社主体名单 (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