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 > 医疗卫生领域 > 行政给付类事项 > 办事指南
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办事指南
发文日期: 2022-08-11 14:51:58 生成日期: 2022-08-11 14:51:58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因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的补助、抚恤办理指南
词:

因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的补助、抚恤办理指南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2-08-11 14:51 责任编辑: 卫生健康委员会
字体大小:【    】

一、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艾滋病防治条例》(国令第457号)

二、申请材料

(1)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的补助、抚恤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或者户口证明;

(3)申请人就诊病例复印件或者就诊经过;

(4)申请人就诊相关费用原始票据;

(5)调查诊断结论或者鉴定结论及鉴定费用票据,授权委托书、证明文件等复印件,以上材料一式3份。

三、受理范围及条件

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的补助、抚恤。

四、办理流程

申请人提出申请→首问责任人接收申请→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复审,出具书面初审意见→进行复审→出具书面意见→卫生行政部门与申请人签订补偿协议→市级人民政府再审批,并由财政部门一次性将补偿金支付给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在收到补偿金后将补偿金一次性支付给申请人。

五、时限

20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

不收费

七、咨询电话

0557-3047199

八、服务机构

埇桥区疾控中心

九、服务地点

埇桥区城东街道子骞路与凤鸣路交叉口东

十、服务时间

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工作日)

十一、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电话:0557-12345

网上投诉渠道: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平台皖事通https://www.ahzwfw.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