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项目
农村妇女“两癌”检查
二、服务对象
辖区内 35-64岁农村妇女。
三、服务机构:区妇计中心、乡镇卫生院为“两癌”初筛机构,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为接诊机构。
服务地点:区妇计中心、乡镇卫生院、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见附件服务机构地点信息)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四、服务内容
(一)宫颈癌筛查
1.妇科检查:包括盆腔检查及阴道分泌物湿片显微镜检查。
2.宫颈细胞学检查:包括取材、涂片、固定、巴氏染色以及采用TBS描述性报告对宫颈细胞进行评价。
3.阴道镜检查:对宫颈细胞学检查结果可疑或异常者,以及肉眼检查异常者进行阴道镜检查。
4.组织病理学检查:对阴道镜检查结果可疑或异常者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
(二)乳腺癌筛查
1.乳腺临床检查和乳腺彩超检查:对接受检查的妇女均进行乳腺视诊、触诊和乳腺彩超检查,乳腺彩超检查结果采用乳腺影像分级评估报告系统(以下简称BI—RADS分级评估报告系统)。
2.乳腺钼靶X线检查:对乳腺彩超检查BI-RADS 分级0级以及3级者,进行钼靶X线检查。钼靶X线检查结果采用BI-RADS 分级评估报告系统。
3.组织病理检查:对乳腺彩超检查BI—RADS分级4级和5级、X线检查BI—RADS分级4级和5级者应当直接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以下简称活检)。
4.对钼靶X线检查0级和3级者应当由副高以上专科医生综合评估后进行随访或活检或其他进一步检查。项目单位在进行乳腺彩超、钼靶检查时,要注意留存被检查者的影像资料。
五、服务流程
1.宫颈癌检查流程
(1)农村适龄妇女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农村低保对象携带有效身份证及低保证)到乡镇卫生院进行检查。乡镇卫生院首先对受检妇女进行人员身份的确认,然后进行妇科盆腔检查、阴道分泌物湿片显微镜检查及宫颈脱落细胞检查的取材、固定,填写个案登记表。集中将固定好的检查标本、申请单、相关联系卡送至区妇计中心,委托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检查。
(2)区妇计中心将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TBS分类描述报告反馈到各乡镇卫生院,使其完成个案登记表相关内容的填写, 并对检查出的异常/可疑病例进行登记。乡镇卫生院负责将检查结果反馈给受检对象同时做好健康咨询,并通知可疑和异常者到到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妇科进行阴道镜检查。
(3)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负责对宫颈脱落细胞学检查结果为异常/可疑者免费提供阴道镜检查。对阴道镜检查异常/可疑者进行宫颈活组织病理学检查,并将阴道镜和病理学检查结果进行登记,同时填写在个案登记表上(签名)。阴道镜和病理学检查结果及时反馈到区妇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将检查报告单粘贴在个案表上,及时完善个案登记表,及时将检查结果反馈给受检对象,并督促患者进行下一步检查和治疗。
(4)乡镇卫生院负责对异常/可疑者进行追访,并将追访结果记录在个案登记表内。
2.乳腺癌检查流程
(1)适龄妇女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直接到乡镇医院妇产科进行乳腺检查(农村低保对象携带有效身份证及低保证)。乡镇卫生院按照检查项目内容做好乳腺癌防治健康宣教、对受检妇女进行乳腺的视诊和触诊,记录乳腺大小、硬度和有无包块,特别应注意乳腺出现的一些不被重视的轻微异常症状和体征,由检验医师检查、评估等。并填写《农村妇女乳腺癌检查项目个案登记表》。
(2)进行乳腺彩超检查,乡镇卫生院妇科医师负责填写乳腺彩超检查申请单,组织动员在本院或附近中心卫生院进行乳腺彩超检查(BI—RADS分级评估报告),填写个案登记表相关内容,并将检查结果反馈给受检对象,对彩超检查3级和0级者,组织动员到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钼靶室进行乳腺钼靶X线检查。
(3)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对钼靶检查0级和3级者,由副高以上专科医生综合评估后进行随访或活组织病理学检查或其他进一步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登记,同时将结果反馈至乡镇卫生院,卫生院工作人员将检查报告单贴在个案表上,及时完成个案表。
(4)区妇计中心及乡镇卫生院负责对异常/可疑以及确诊者的检查、诊断和治疗情况进行追访,并将追访结果记录在随访登记表上。
六、服务要求
不断扩大“两癌”检查覆盖范围和覆盖人数,逐步提高“两癌”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医疗保健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对承担妇女“两癌”检查人员培训覆盖率达到95%以上。
逐步提高农村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农村妇女“两癌”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
七、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电话:0557-3022361
网上投诉渠道: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平台皖事通https://www.ahzwfw.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