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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征地管理政策
发文日期: 2022-08-31 09:39:11 生成日期: 2022-08-31 09:39:11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宿州市政府关于调整被征地青苗及附着物补偿标准通知(2020)50号
词:

宿州市政府关于调整被征地青苗及附着物补偿标准通知(2020)50号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2-08-31 09:39 责任编辑: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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