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事速办”服务交办工单
编号:22061810070021
| 办理单位 | 区住建局 | 诉求类型 | 咨询 | |||||
| 服务对象 | 于女士 | 来电号码 | 177****0985 | 联系电话 | 177****0985 | |||
| 受理来源 | 直接来电 | 所属区域 | 埇桥区 | 诉求时间 | 2022-06-18 09:18:23 | |||
| 限办时间 | 2022-06-22 22:00:00 | |||||||
| 诉求目的 | 咨询危房鉴定问题 | |||||||
| 受理 内容 | 埇桥区符离镇镇兴路114号自建房业主来电咨询:家中墙体开裂严重,屋顶漏水,无法居住,希望部门核实,自家房屋是否符合危房?到哪里进行危房鉴定? | |||||||
| 12345拟办 意见 | 请认真调查处理并答复诉求人,需反馈与群众沟通解释情况,并明确群众态度。(反映人电话:177****0985) | |||||||
| 历史反馈 | 反馈单位 | 区住建局 | 反馈日期 | 2022-06-22 18:16:59 | ||||
| 反馈内容 | 接到群众反映的“危房鉴定”问题,埇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办理答复如下: 我单位立即安排人员前往查看处理,经调查,该户为符离镇沈圩村村民,购买符离镇镇兴路114号一处房屋用来做生意,该处房屋前排三间门面(约60平方)为安全住房,后排三间住房为大砖房,房屋存在裂缝。已与农户建议,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进行危房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向有关部门申请建房手续。 6月22日已与反映人沟通解释相关情况,反映人已知晓。(反映人电话:177****0985)。 具体办理人:陈逗 联系电话:0557-3693551 | |||||||
| 回复 内容 | 接到群众“咨询危房鉴定问题”,埇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办理答复如下:经调查,该户为符离镇沈圩村村民,购买符离镇镇兴路114号一处房屋用来做生意,该处房屋前排三间门面(约60平方)为安全住房,后排三间住房为大砖房,房屋存在裂缝。已与农户建议,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进行危房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向有关部门申请建房手续。6月22日已与反映人沟通解释相关情况,反映人已知晓。 |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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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满意度 | 满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