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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相关规章制度
发文日期: 2022-05-18 17:36:59 生成日期: 2022-05-18 17:3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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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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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埇桥区供养机构各类制度汇总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民政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2-05-18 17:36 责任编辑: 埇桥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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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院长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供养机构和人员工作政策、法律法规;

2、组织制订、实施各项规章制度和供养机构发展规划,做到制度完善,落实到位;

3、建立健全员工岗位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维护院民的合法权益。对不称职的员工提出辞退建议,报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批准;

4、按要求配置好供养机构各种生活设施,保持设施完好,物尽其用;

5、加强消防和食品安全,做好以人、电、水、火等为主要因素的安全预防工作;

6、科学安排好院民吃、穿、住、医、葬等方面的基本生活和相关照料,积极组织院民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促进院民身心健康;

7、组织发展院办经济,增强供养机构自身发展动力,不断提高院民的生活水平;

8、落实供养机构各项优惠政策;

9、完成上级交待的其它工作。

 

二、财务人员职责

1、严格执行财务制度,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

2、根据政策规定,合理使用各项经费;

3、依据上级规定,落实好相关报账制度;

4、负责审核院办经营计划,经济协议和经济文件、清理债权债务,严格控制呆账死账;

5、督促相关人员做好物资管理,做到账物相符,对物资进行监督和检查

6、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账目。购置和制作的各类生活设施,要如实登记入账。坚持一年一次的固定资产清查,填表造册存档,建立固定资产检修和各类设备报废制度;

7、每年年底应将供养机构的资产清理情况上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市、区)民政部门。

 

三、护理人员职责

1、工作时间应配戴上岗证件,穿戴规定的工作衣帽;

2、坚持护理制度,遵守护理规定,有针对性的进行个案护理;

3、做好每天工作交接班纪录,建立健全院民的各类档案资料;

4、积极帮助院民搞好个人卫生,引导他们定期理发、洗头、洗澡、剪指甲、刮胡子、清洗衣物等;

5、帮助行动不便和患病院民整理房间,确保室内无害虫、无异味,坚持定期消毒;

6、积极为行动不便和患病院民提供送餐服务,重病患者由护理人员喂饭;

7、做好与院民开展谈心交流活动,随时掌握每个供养对象的心理状态,有针对性的开展心理疏导工作;

8、积极引导和组织院民开展有益健康的文体活动,定期组织院民参加社会活动,丰富他们的文化生活;

9、协助供养机构做好清点遗物和死者的善后处理工作;

10、有少数民族院民的供养机构,要根据少数民族的特点安排活动及护理,尊重少数民族的生活习惯。

 

四、食堂员工职责制度

1、强化为院民服务保障意识;

2、按照要求,在工作时间穿戴规定的衣帽上班;

3、搞好食堂卫生。认真执行饮食和个人卫生制度,应持证(健康证)上岗,不得带病上岗,确保院民饮食安全;

4、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和食品安全各项规定,严禁疑似变质食物上桌,杜绝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5、炊具、餐具用后必须洗净,放置有序,餐具必须按要求进行消毒,积极做好预防传染病;

6、厨房、餐厅应保持干净清洁,有消毒、防蝇、灭蟑等设备措施;

7、物资采购要进行验收过秤。逐日登记伙食消耗情况,定期公布伙食账目,接受院民监督。对自产自给的肉菜也要过秤验收,做好出入库登记;

8、有少数民族院民的供养机构,要根据少数民族的特点安排食谱,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9、了解和掌握院民身体状况、饮食习惯等,科学制定食谱,合理调配伙食,确保按时开饭;

10、自觉遵守制度规定,执行院内管理制度,协助搞好农副业生产。

 

五、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安全工作的管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加强对全体员工安全意识的教育,制定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措施,定期检查并依据相关条款给予罚。

2、认真开展对院民安全教育,教育院民遵守院规,如不在室内吸烟、院民之间团结互助,员工要及时发现、调整院民的不正常情绪,经常与院民谈心,交流沟通。

3、对有残疾的特殊院民,要给予较多的关心、照顾,了解他们的需求并随时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与其他入住人员打架斗殴、走失、摔伤、烫伤等事件的发生。

4、针对季节变化调整院民的饮食结构,注意饮食卫生,坚持餐具消毒防止交叉感染和食物中毒。

5、认真落实员工值班制度,保证24小时不空岗,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持巡视查房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要认真做好护理保健工作,杜绝传染病的蔓延。

7、经常检查设施安全情况,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维修,杜决安全事故的发生严禁乱拉电线和擅自使用电炉、电取暖器等大功率电器设备;公共场所和居所室内严禁吸烟;定期检查维护电源线路,避雷设施用电设备,防止用电线路老化和设备年久失修

8、认真落实门卫值班制度,把好大门出入关,严格控制院民外出,防止院民走失。

 

六、卫生管理制度

1、新入院的院民必须进行身体体检,病史登记,进行包括理发、洗澡等卫生防病常识教育,提高良好的卫生习惯;

2、院民进行健康教育,做到饭前便后洗手,不吃(喝)不洁净的食物(水),暴饮暴食,勤洗澡、勤理发、勤剪指甲、勤洗晒衣服被褥;不随地吐痰和便溺,不乱扔果皮、烟头、纸屑等废物,保持室内和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3、按照规定,每年对院民身体体检一次,并建立健康档案,对查出有疾病的院民,应当及时治疗。对传染病人,必须根据病种采取相应的消毒、隔离和治疗措施;

4、厕所和猪圈应符合卫生要求。每日清扫冲刷,保持清洁无蛆。厕所有防蝇设备,密封贮粪池,粪便处理达到无害化;

5、卫生检查。组(班)每周组织检查评比一次,供养机构每月组织检查评比一次。

 

七、财务公开制度

1、严格按照有关财务规定建立健全会计账簿一切经费收支都必须入账,做到日清月清、账款相符、账目清楚。

2、经费报销要有原始凭证,采购货物要有专人验收,报销凭证由经办人、验收人、院长签字后方可入账,不符合手续的凭证不得入账。

3、坚持财务公开,自觉接受院内供养院民和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做到收支账目每季公布一次,食堂帐目每月公布一次。

4、及时申领经费,保证供养经费按时、足额到位。

5、严肃遵守财纪律,任何经费严禁私人借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

6、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账目,购置和制作的各类生活设施,要如实登记入账。坚持一年一次的固定资产清查,填表造册存档,确保机构内的财产完整。

7、集中保管闲置固定资产,落实专人管理,防止流失。

8、企业或个人捐助给机构内的物资,必须用于改善五保院民的生活捐赠的物品由机构内统一管理。

9、员工不得在机构内内招待亲朋好友就餐。

10、供养机构要接受财政、民政部门及乡(镇)政府的财务检查、监督,按照《审计法》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机构负责人必须进行离任审计和财务交接。

 

会议制度

1、院民大会。通常每季度召开一次,遇有情况,随时召开。由乡镇、街道分管领导、民政助理员或供养机构负责人主持,全体院民员工参加。主要议程:一是学习规定、宣传政策、提出要求;二是听取机构负责人工作汇报,检查供养机构工作落实情况;三是总结工作,研究布置下阶段工作任务;

2、院务管理委员会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由院管委会主任主持,全体成员参加。主要内容:一是监督检查供养机构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二是评议服务护理工作,分析护理、生活、生产、行政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的情况,评议和提出各项奖罚措施;三是给院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

3、院务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由机构负责人主持,组长以上管理人员参加。主要听取院民的意见和建议,分析生产管理及安全等方面的情况,总结本月工作,确定奖罚结果,布置下月工作;

4、组务会议。每周召开一次,由小组组长主持,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主要是总结本组上周各方面情况,检查本组人员遵守规章制度情况,通报院务会议的决定、工作安排,安排本组一周工作

 

 

九、24小时值班制度

1、每天必须安排工作人员进行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不得迟到早退或擅自离岗。遇特殊情况,需经院长同意并安排好代班人员后方可离岗;

2、夜间值班时间:每日17:30至次日8:00,负责院内的安全管理,清点各房间院民人数,察看院民身体状况,遇有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处置,并做好当班记录与交接班手续;

3、认真执行供养机构作息时间,保证院民有效休息;

4、检查门、窗、水、电等,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5、对特殊老弱病残院民重点监护,遇有情况及时处理;

6、每夜查铺按院民的护理等级查房,检查院民在位和安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