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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特殊教育
发文日期: 2023-03-31 12:06:54 生成日期: 2023-03-31 12:0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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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政策文件-宿州市特殊教育中心2023年4月“送教上门”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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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宿州市特殊教育中心2023年4月“送教上门”工作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教育体育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03-31 12:06 责任编辑: 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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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送教时间为:3月30日-4月5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提出的关于“办好特殊教育”的工作要求,推进国家省市区《“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保障因生活不能自理等客观原因,不能到学校接受教育的重度残疾儿童受教育权益,开展为全区重度残疾儿童“送教上门”工作。现制订具体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理念,落实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积极探索重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居家教育工作经验,逐步建立残疾儿童少年教育保障制度,进一步推进残疾人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领导小组

组  长:尹成飞

副组长:盛怀峰、胡明君

成  员:尹传召、刘晨光、尹斌、李长青、赵耀、马子珍、贺恒军、王天锦、许艳丽、陈宜峰、张贵、于艳、徐二伟、李娟、韩林

送教上门教师:学校自愿参加送教的爱心志愿者教师 

下设送教上门办公室:

主任:张贵

三、服务对象

送教上门服务工作的对象为我校2022年秋在籍不能到学校接受教育,经相关部门诊断鉴定,为不能坚持到特殊教育学校或者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具有一定接受教育能力的义务教育阶段6-15周岁重度残疾少年儿童,包括在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治疗和在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残疾儿童少年。

四、服务原则

(一)免费教育原则。送教上门服务属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范畴,接受服务的家庭及个人不用缴纳任何费用。

(二)家庭自愿原则。提供送教上门服务的学校要尊重残疾儿童少年家庭的意愿,就服务内容与形式、权利与义务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送教上门服务协议,按协议开展服务。

(三)分工合作原则。送教服务工作由区教体局牵头,卫生计生和残联等部门配合共同完成。   

(四)一人一案原则。送教服务须在家长认可和配合的基础上建立一人一案,开展相应教育、康复医疗服务。

五、服务时间与形式

学校抽派相关人员组成送教专职队伍,负责学校日常送教和核实各组送教情况。原则上每个服务对象每学年“送教上门” 每个服务对象原则上每周送教不少于1次,每次2课时,并做好送教记录,建立工作档案。档案资料主要包括学生基本情况、学生评价资料、送教过程资料、个别化教育方案等。

承担送教任务的送教组根据服务对象情况,针对残疾儿童的具体情况,可以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形式,灵活选择到服务对象家庭实施一(多)对一服务、到服务对象所在的福利院或残疾儿童少年康复机构开展服务,以及家长到送教点陪学等方式。

六、送教内容及要求

根据教育部特殊教育三类课程标准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送教对象情况,由送教学校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确定合适的送教内容。

1.科学制定个别化教学计划。首次送教上门,要通过访谈了解学生现状,针对服务对象的生理心理特点、残障类别和个人潜能,做好相关专业评估,并制定切实可行的个别化教育计划。

2.明确具体送教内容。教师开展送教服务时要为服务对象送学习教材,有针对性地开展课程教学和补偿训练,一般应包括康复训练、认知、语言交流、生活自理、学习能力、社会适应和特长培养等方面。

3.强化家长教育意识。要强化家长监护责任和法律意识,教育家长密切配合送教上门工作。送教上门教师要加强对家长的培训,指导家长掌握有关教育补救方法和康复训练技能,并根据教学情况布置好家庭训练。

4.保证送教上门教学课时。送教单位要根据服务对象个别化教育计划和具体情况,确定每学期送教上门时间和课时,保障按计划完成送教任务。

七、实施流程

要争取当地政府重视,联合其他有关部门统筹做好重度残疾少年儿童送教上门服务工作。

1.摸底登记。每年5月上旬,各县区残联将当年未入学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实名调查登记资料整理汇总后,造册交同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保证登记资料的真实有效。

2.送教评估。每年5月中下旬,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同级残联提供的未入学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名单,确定送教上门服务对象。

3.落实到校。送教上门实行“属地负责、任务到校”管理。每年5月底前,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将服务对象统筹安排到送教学校,部署相关学校落实工作任务。

4.一人一案。每年6月,各送教学校与接受服务的家庭或机构签订协议,制定好个别化教育计划。

5.上报备案。每年7月上旬,各县区教育局将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工作方案(含服务对象与送教学校名单、教育计划)上报市教育局备案。

6.服务实施。每年9月1日,各相关学校启动送教上门服务工作,并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为服务对象建立学籍。为方便管理,可单独设立送教上门班。

7.检查督导。县级残联要对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家庭进行回访,并将回访情况通报给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业务工作检查或联合本级残联对送教上门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指导。每学期末,教育行政部门对送教上门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和总结。

八、服务保障

1.组织保障。县(区)教育、残联部门要高度重视送教上门工作,针对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明确具体事项,强化责任意识,建立长效机制。各送教学校要成立送教上门服务工作领导小组,选派热爱特殊教育事业、责任心强、关心残疾学生、业务水平较高且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开展送教上门工作。

2.专业指导。各地特教学校和教研部门负责送教上门工作的业务指导,定期组织送教教师开展教育科研、业务培训、专题研讨等活动,加强对送教上门的过程管理和业务指导。要特别突出对送教教师的康复知识培训,提高送教上门服务能力。

3.条件保障。为送教上门教师和相关医务人员提供交通补助和误餐补助,足额配备送教教师。送教教师的交通、工作补贴可参照国家有关差旅费管理制度执行。各级教育和残联部门要提供有效支持,保障送教上门服务正常开展。

4.安全保障。每次到家庭开展送教上门服务应有两名以上人员。学校为送教上门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5.加强管理。送教学校要将送教上门服务对象列入学校学籍统一管理,并建立学生档案。档案材料主要包括学生评估资料、个别化教育计划、送教上门的各类记录及送教上门照片等。送教工作要做细做实,对每一个送教对象负责,注意学生作业与作品留存,保留工作痕迹。

6.由学校选派责任心强、热爱残疾学生,思想、业务水平较高且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爱心志愿者教师,开展“送教上门”工作。办公室负责统一准备宣传单、并结合学生实际情况准备相应的玩具、教具、图书、慰问品等送教物资。

九、工作要求

1.为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工作具体由学校送教办公室负责。送教前和送教后组织送教工作座谈会,进行送教工作计划的制定。

2. 对承担“送教上门”服务的爱心志愿者教师进行相关培训,要针对“送教上门”服务对象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残疾类别,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教学计划,采取适合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发展的教育内容和教学方法,努力提高教育水平和效益。

3. 送教的同时要注意工作留存,保证学生的学籍照片和送教工作照片质量,确保符合要求,同时要根据所确定的服务对象的情况,多形式地选择“送教上门”服务方式,保证“送教上门”时间不低于规定时间。

4.整理并收集关于家庭特殊教育系列系统知识,帮助家长掌握辅导孩子的具体方法。鼓励家长认真学习教育残疾子女的信心,让他们有信心、有干劲参与对子女的教育中来,做到不放弃、不遗弃。

十、疫情防控

1、防疫宣传要到位。

2、每位老师上车前量体温。

3、与学生见面时测学生体温。对于体温异常的要即时终止送教并上报学校,由学校报至主管部门及防疫部门。

十一、宣传“厉行节约 反对浪费”

宣传厉行节约反对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