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安徽省湖泊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安徽省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技术指南(试行)》(皖水运管函〔2019〕888号)《宿州市埇桥区河道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要求,现将埇桥区水普以外河湖管理范围通告如下:
一、界沟
(一)划界标准
有堤防段的河道管理范围为堤防背水侧堤脚以内的护堤地、堤防、沙洲、行洪区、滩地(包括可耕地)、水域;无堤防的河道管理范围沟口外5米定。
(二)划界范围
界沟自西桃路至浍河左岸,划界外缘边界线长度18.239公里,其中左岸9.153公里,右岸9.086公里,划定管理范围面积0.243平方公里。
(三)管理责任主体
河道流经乡镇人民政府。
二、柳沟
(一)划界标准
有堤防段的河道管理范围为堤防背水侧堤脚以内的护堤地、堤防、沙洲、行洪区、滩地(包括可耕地)、水域;无堤防的河道管理范围沟口外5米定。
(二)划界范围
柳沟自小李家北黄沟至新团沟左岸,划界外缘边界线长度21.081公里,其中左岸10.581公里,右岸10.50公里,划定管理范围面积0.31平方公里。
(三)管理责任主体
河道流经乡镇人民政府。
三、新团沟
(一)划界标准
有堤防段的河道管理范围为堤防背水侧堤脚以内的护堤地、堤防、沙洲、行洪区、滩地(包括可耕地)、水域;无堤防的河道管理范围沟口外5米定。
(二)划界范围
新团沟自小陈家北G344南至于沟左岸,划界外缘边界线长度19.471公里,其中左岸9.760公里,右岸9.711公里,划定管理范围面积0.38平方公里。
(三)管理责任主体
河道流经乡镇人民政府。
四、于沟
(一)划界标准
有堤防段的河道管理范围为堤防背水侧堤脚以内的护堤地、堤防、沙洲、行洪区、滩地(包括可耕地)、水域;无堤防的河道管理范围沟口外5米定。
(二)划界范围
于沟自前胡北西涉路东至浍河左岸,划界外缘边界线长度20.406公里,其中左岸10.258公里,右岸10.148公里,划定管理范围面积0.45平方公里。
(三)管理责任主体
河道流经乡镇人民政府。
五、浍北沟
(一)划界标准
有堤防段的河道管理范围为堤防背水侧堤脚以内的护堤地、堤防、沙洲、行洪区、滩地(包括可耕地)、水域;无堤防的河道管理范围沟口外5米定。
(二)划界范围
浍北沟自墩马路东至浍河左岸,划界外缘边界线长度24.9公里,其中左岸12.518公里,右岸12.382公里,划定管理范围面积0.42平方公里。
(三)管理责任主体
河道流经乡镇人民政府。
六、连沟
(一)划界标准
有堤防段的河道管理范围为堤防背水侧堤脚以内的护堤地、堤防、沙洲、行洪区、滩地(包括可耕地)、水域;无堤防的河道管理范围沟口外5米定。
(二)划界范围
连沟自大时家北G344南至浍河左岸,划界外缘边界线长度21.762公里,其中左岸10.98公里,右岸10.782公里,划定管理范围面积0.42平方公里。
(三)管理责任主体
河道流经乡镇人民政府。
七、东柳沟
(一)划界标准
有堤防段的河道管理范围为堤防背水侧堤脚以内的护堤地、堤防、沙洲、行洪区、滩地(包括可耕地)、水域;无堤防的河道管理范围沟口外5米定。
(二)划界范围
东柳沟自黄家北G344南至浍河左岸,划界外缘边界线长度19.118公里,其中左岸9.533公里,右岸9.585公里,划定管理范围面积0.29平方公里。
(三)管理责任主体
河道流经乡镇人民政府。
八、郑沟
(一)划界标准
有堤防段的河道管理范围为堤防背水侧堤脚以内的护堤地、堤防、沙洲、行洪区、滩地(包括可耕地)、水域;无堤防的河道管理范围沟口外5米定。
(二)划界范围
郑沟自浍河右岸至后王庄西水泥路,划界外缘边界线长度10.576公里,其中左岸6.14公里,右岸4.436公里,划定管理范围面积0.48平方公里。
(三)管理责任主体
河道流经乡镇人民政府。
九、楼沟
(一)划界标准
有堤防段的河道管理范围为堤防背水侧堤脚以内的护堤地、堤防、沙洲、行洪区、滩地(包括可耕地)、水域;无堤防的河道管理范围沟口外5米定。
(二)划界范围
楼沟自小杨家西南外环路北至浍河左岸,划界外缘边界线长度23.922公里,其中左岸12.045公里,右岸11.877公里,划定管理范围面积0.44平方公里。
(三)管理责任主体
河道流经乡镇人民政府。
十、斜河
(一)划界标准
有堤防段的河道管理范围为堤防背水侧堤脚以内的护堤地、堤防、沙洲、行洪区、滩地(包括可耕地)、水域;无堤防的河道管理范围沟口外5米定。
(二)划界范围
斜河自霞河左岸北至方河左岸,划界外缘边界线长度21.076公里,其中左岸10.603公里,右岸10.473公里,划定管理范围面积0.82平方公里。
(三)管理责任主体
河道流经乡镇人民政府。
十一、夹栏河
(一)划界标准
有堤防段的河道管理范围为堤防背水侧堤脚以内的护堤地、堤防、沙洲、行洪区、滩地(包括可耕地)、水域;无堤防的河道管理范围沟口外5米定。
(二)划界范围
夹栏河自大刘村至城后村西夹支王路,划界外缘边界线长度21.204公里,其中左岸10.619公里,右岸10.585公里,划定管理范围面积0.53平方公里。
(三)管理责任主体
河道流经乡镇人民政府。
十二、韩河
(一)划界标准
有堤防段的河道管理范围为堤防背水侧堤脚以内的护堤地、堤防、沙洲、行洪区、滩地(包括可耕地)、水域;无堤防的河道管理范围沟口外5米定。
(二)划界范围
韩河自霞河左岸纵楼村西至方河左岸,划界外缘边界线长度41.338公里,其中左岸20.806公里,右岸20.532公里,划定管理范围面积1.363平方公里。
(三)管理责任主体
河道流经乡镇人民政府。
十三、小黄沟
(一)划界标准
有堤防段的河道管理范围为堤防背水侧堤脚以内的护堤地、堤防、沙洲、行洪区、滩地(包括可耕地)、水域;无堤防的河道管理范围沟口外5米定。
(二)划界范围
小黄沟自杨圩孜村至张楼村,划界外缘边界线长度14.433公里,其中左岸7.249公里,右岸7.184公里,划定管理范围0.39平方公里。
(三)管理责任主体
河道流经乡镇人民政府。
十四、看花沟
(一)划界标准
有堤防段的河道管理范围为堤防背水侧堤脚以内的护堤地、堤防、沙洲、行洪区、滩地(包括可耕地)、水域;无堤防的河道管理范围沟口外5米定。
(二)划界范围
看花沟自小许家至杨圩孜村,划界外缘边界线长度10.06公里,其中左岸5.26公里,右岸5.3公里,划定管理范围0.21平方公里。
(三)管理责任主体
城市管理部门。
十五、界洪河沱汴西段
(一)划界标准
有堤防段的河道管理范围为堤防背水侧堤脚以内的护堤地、堤防、沙洲、行洪区、滩地(包括可耕地)、水域;无堤防的河道管理范围沟口外5米定。
(二)划界范围
界洪河沱汴西段自凤凰大道至沱河左岸,划界外缘边界线长度21.014公里,其中左岸10.523公里,右岸10.491公里,划定管理范围0.523平方公里。
(三)管理责任主体
河道流经乡镇人民政府。
十六、梁家沟
(一)划界标准
有堤防段的河道管理范围为堤防背水侧堤脚以内的护堤地、堤防、沙洲、行洪区、滩地(包括可耕地)、水域;无堤防的河道管理范围沟口外5米定。
(二)划界范围
梁家沟自三铺村至沱河,划界外缘边界线长度12.801公里,其中左岸6.350公里,右岸6.451公里,划定管理范围0.324平方公里。
(三)管理责任主体
河道流经乡镇人民政府。
十七、三八河
(一)划界标准
有堤防段的河道管理范围为堤防背水侧堤脚以内的护堤地、堤防、沙洲、行洪区、滩地(包括可耕地)、水域;无堤防的河道管理范围沟口外5米定。
(二)划界范围
三八河自宿州宿蒙运河公园至G206国道,划界外缘边界线长度15.196公里,其中左岸7.580公里,右岸7.516公里,划定管理范围0.38平方公里。
(三)管理责任主体
城市管理部门。
十八、东杨沟
(一)划界标准
有堤防段的河道管理范围为堤防背水侧堤脚以内的护堤地、堤防、沙洲、行洪区、滩地(包括可耕地)、水域;无堤防的河道管理范围沟口外5米定。
(二)划界范围
东杨沟自西干沟左岸至小杨家,划界外缘边界线长度23.425公里,其中左岸11.829公里,右岸11.596公里,划定管理范围0.598平方公里。
(三)管理责任主体
河道流经乡镇人民政府。
十九、老股河
(一)划界标准
有堤防段的河道管理范围为堤防背水侧堤脚以内的护堤地、堤防、沙洲、行洪区、滩地(包括可耕地)、水域;无堤防的河道管理范围沟口外5米定。
(二)划界范围
老股河自大符路魏庄至奎河左岸,划界外缘边界线长度44.045公里,其中左岸22.061公里,右岸21.984公里,划定管理范围1.132平方公里。
(三)管理责任主体
河道流经乡镇人民政府。
二十、大徐沟
(一)划界标准
有堤防段的河道管理范围为堤防背水侧堤脚以内的护堤地、堤防、沙洲、行洪区、滩地(包括可耕地)、水域;无堤防的河道管理范围沟口外5米定。
(二)划界范围
大徐沟自夹沟镇来庄至方河左岸,划界外缘边界线长度22.081公里,其中左岸10.874公里,右岸11.207公里,划定管理范围面积1.32平方公里。
(三)管理责任主体
河道流经乡镇人民政府。
二十一、观音寺沟
(一)划界标准
有堤防段的河道管理范围为堤防背水侧堤脚以内的护堤地、堤防、沙洲、行洪区、滩地(包括可耕地)、水域;无堤防的河道管理范围沟口外5米定。
(二)划界范围
观音寺沟自谷楼子至唐河左岸,划界外缘边界线长度20.767公里,其中左岸10.400公里,右岸10.367公里,划定管理范围面积0.43平方公里。
(三)管理责任主体
河道流经乡镇人民政府。
二十二、洪路沟
(一)划界标准
有堤防段的河道管理范围为堤防背水侧堤脚以内的护堤地、堤防、沙洲、行洪区、滩地(包括可耕地)、水域;无堤防的河道管理范围沟口外5米定。
(二)划界范围
洪路沟自方河右岸至夏桥入奎河口,划界外缘边界线长度26.748公里,其中左岸13.380公里,右岸13.368公里,划定管理范围面积0.70平方公里。
(三)管理责任主体
河道流经乡镇人民政府。
二十三、化家闸西支沟
(一)划界标准
有堤防段的河道管理范围为堤防背水侧堤脚以内的护堤地、堤防、沙洲、行洪区、滩地(包括可耕地)、水域;无堤防的河道管理范围沟口外5米定。
(二)划界范围
化家闸西支沟自小孙寨至拖尾河右岸,划界外缘边界线长度27.159公里,其中左岸13.457公里,右岸13.702公里,划定管理范围面积0.77平方公里。
(三)管理责任主体
河道流经乡镇人民政府。
二十四、黄涧东沟
(一)划界标准
有堤防段的河道管理范围为堤防背水侧堤脚以内的护堤地、堤防、沙洲、行洪区、滩地(包括可耕地)、水域;无堤防的河道管理范围沟口外5米定。
(二)划界范围
黄涧东沟自夹沟镇尖山村五尖路至黄涧沟左岸,划界外缘边界线长度22.081公里,其中左岸10.735公里,右岸10.818公里,划定管理范围面积0.32平方公里。
(三)管理责任主体
河道流经乡镇人民政府。
二十五、老濉河
(一)划界标准
有堤防段的河道管理范围为堤防背水侧堤脚以内的护堤地、堤防、沙洲、行洪区、滩地(包括可耕地)、水域;无堤防的河道管理范围沟口外5米定。
(二)划界范围
老濉河自斜河右岸至新濉河右岸,划界外缘边界线长度26.899公里,其中左岸13.419公里,右岸13.480公里,划定管理范围面积0.81平方公里。
(三)管理责任主体
河道流经乡镇人民政府。
二十六、六号渠
(一)划界标准
有堤防段的河道管理范围为堤防背水侧堤脚以内的护堤地、堤防、沙洲、行洪区、滩地(包括可耕地)、水域;无堤防的河道管理范围沟口外5米定。
(二)划界范围
六号渠自新河右岸至新汴河左岸,划界外缘边界线长度20.674公里,其中左岸10.364公里,右岸10.310公里,划定管理范围面积0.45平方公里。
(三)管理责任主体
河道流经乡镇人民政府。
二十七、新胜利沟
(一)划界标准
有堤防段的河道管理范围为堤防背水侧堤脚以内的护堤地、堤防、沙洲、行洪区、滩地(包括可耕地)、水域;无堤防的河道管理范围沟口外5米定。
(二)划界范围
新胜利沟自胜利沟至宿灵沟右岸,划界外缘边界线长度17.421公里,其中左岸8.706公里,右岸8.715公里,划定管理范围面积0.41平方公里。
(三)管理责任主体
河道流经乡镇人民政府。
二十八、洪沟
(一)划界标准
有堤防段的河道管理范围为堤防背水侧堤脚以内的护堤地、堤防、沙洲、行洪区、滩地(包括可耕地)、水域;无堤防的河道管理范围沟口外5米定。
(二)划界范围
洪沟自北沱河南至河西张村东埇桥区边界,划界外缘边界线长度1.88公里,其中左岸0.899公里,右岸0.981公里,划定管理范围面积0.027平方公里。
(三)管理责任主体
河道流经乡镇人民政府。
二十九、宿蒙运河
(一)划界标准
有堤防段的河道管理范围为堤防背水侧堤脚以内的护堤地、堤防、沙洲、行洪区、滩地(包括可耕地)、水域;无堤防的河道管理范围沟口外5米定。
(二)划界范围
宿蒙运河自刘合村西至邵圩村东埇桥区边界,划界外缘边界线长度5.401公里,其中左岸2.711公里,右岸2.690公里,划定管理范围面积0.146平方公里。
(三)管理责任主体
河道流经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管理部门。
三十、西牛沟
(一)划界标准
有堤防段的河道管理范围为堤防背水侧堤脚以内的护堤地、堤防、沙洲、行洪区、滩地(包括可耕地)、水域;无堤防的河道管理范围沟口外5米定。
(二)划界范围
西牛沟自周尚村周尚小学至浍河左岸,划界外缘边界线长度30.310公里,其中左岸15.122公里,右岸15.188 公里,划定管理范围面积0.63平方公里。
(三)管理责任主体
河道流经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管理部门
三十一、张楼水库
(一)划界标准
坝区的管理范围为坝脚外50米。库区的管理范围为总库容所对应水域面积。
(二)划界范围
张楼水库位于符离镇境内,划定管理范围面积0.06平方公里。
(三)管理责任主体
水库所在乡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