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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水域岸线管理
发文日期: 2023-03-31 16:58:31 生成日期: 2023-03-31 16:5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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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埇桥区水普以外河湖管理范围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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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埇桥区水普以外河湖管理范围的通告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水利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03-31 16:58 责任编辑: 埇桥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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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安徽省湖泊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安徽省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技术指南(试行)》(皖水运管函〔2019〕888号)《宿州市埇桥区河道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要求,现将埇桥区水普以外河湖管理范围通告如下:

一、界沟

(一)划界标准

有堤防段的河道管理范围为堤防背水侧堤脚以内的护堤地、堤防、沙洲、行洪区、滩地(包括可耕地)、水域;无堤防的河道管理范围沟口外5米定。

(二)划界范围

界沟自西桃路至浍河左岸,划界外缘边界线长度18.239公里,其中左岸9.153公里,右岸9.086公里,划定管理范围面积0.243平方公里。

(三)管理责任主体

河道流经乡镇人民政府。

二、柳沟

(一)划界标准

有堤防段的河道管理范围为堤防背水侧堤脚以内的护堤地、堤防、沙洲、行洪区、滩地(包括可耕地)、水域;无堤防的河道管理范围沟口外5米定。

(二)划界范围

柳沟自小李家北黄沟至新团沟左岸,划界外缘边界线长度21.081公里,其中左岸10.581公里,右岸10.50公里,划定管理范围面积0.31平方公里。

(三)管理责任主体

河道流经乡镇人民政府。

三、新团沟

(一)划界标准

有堤防段的河道管理范围为堤防背水侧堤脚以内的护堤地、堤防、沙洲、行洪区、滩地(包括可耕地)、水域;无堤防的河道管理范围沟口外5米定。

(二)划界范围

新团沟自小陈家北G344南至于沟左岸,划界外缘边界线长度19.471公里,其中左岸9.760公里,右岸9.711公里,划定管理范围面积0.38平方公里。

(三)管理责任主体

河道流经乡镇人民政府。

四、于沟

(一)划界标准

有堤防段的河道管理范围为堤防背水侧堤脚以内的护堤地、堤防、沙洲、行洪区、滩地(包括可耕地)、水域;无堤防的河道管理范围沟口外5米定。

(二)划界范围

于沟自前胡北西涉路东至浍河左岸,划界外缘边界线长度20.406公里,其中左岸10.258公里,右岸10.148公里,划定管理范围面积0.45平方公里。

(三)管理责任主体

河道流经乡镇人民政府。

五、浍北沟

(一)划界标准

有堤防段的河道管理范围为堤防背水侧堤脚以内的护堤地、堤防、沙洲、行洪区、滩地(包括可耕地)、水域;无堤防的河道管理范围沟口外5米定。

(二)划界范围

浍北沟自墩马路东至浍河左岸,划界外缘边界线长度24.9公里,其中左岸12.518公里,右岸12.382公里,划定管理范围面积0.42平方公里。

(三)管理责任主体

河道流经乡镇人民政府。

六、连沟

(一)划界标准

有堤防段的河道管理范围为堤防背水侧堤脚以内的护堤地、堤防、沙洲、行洪区、滩地(包括可耕地)、水域;无堤防的河道管理范围沟口外5米定。

(二)划界范围

连沟自大时家北G344南至浍河左岸,划界外缘边界线长度21.762公里,其中左岸10.98公里,右岸10.782公里,划定管理范围面积0.42平方公里。

(三)管理责任主体

河道流经乡镇人民政府。

七、东柳沟

(一)划界标准

有堤防段的河道管理范围为堤防背水侧堤脚以内的护堤地、堤防、沙洲、行洪区、滩地(包括可耕地)、水域;无堤防的河道管理范围沟口外5米定。

(二)划界范围

东柳沟自黄家北G344南至浍河左岸,划界外缘边界线长度19.118公里,其中左岸9.533公里,右岸9.585公里,划定管理范围面积0.29平方公里。

(三)管理责任主体

河道流经乡镇人民政府。

八、郑沟

(一)划界标准

有堤防段的河道管理范围为堤防背水侧堤脚以内的护堤地、堤防、沙洲、行洪区、滩地(包括可耕地)、水域;无堤防的河道管理范围沟口外5米定。

(二)划界范围

郑沟自浍河右岸至后王庄西水泥路,划界外缘边界线长度10.576公里,其中左岸6.14公里,右岸4.436公里,划定管理范围面积0.48平方公里。

(三)管理责任主体

河道流经乡镇人民政府。

九、楼沟

(一)划界标准

有堤防段的河道管理范围为堤防背水侧堤脚以内的护堤地、堤防、沙洲、行洪区、滩地(包括可耕地)、水域;无堤防的河道管理范围沟口外5米定。

(二)划界范围

楼沟自小杨家西南外环路北至浍河左岸,划界外缘边界线长度23.922公里,其中左岸12.045公里,右岸11.877公里,划定管理范围面积0.44平方公里。

(三)管理责任主体

河道流经乡镇人民政府。

十、斜河

(一)划界标准

有堤防段的河道管理范围为堤防背水侧堤脚以内的护堤地、堤防、沙洲、行洪区、滩地(包括可耕地)、水域;无堤防的河道管理范围沟口外5米定。

(二)划界范围

斜河自霞河左岸北至方河左岸,划界外缘边界线长度21.076公里,其中左岸10.603公里,右岸10.473公里,划定管理范围面积0.82平方公里。

(三)管理责任主体

河道流经乡镇人民政府。

十一、夹栏河

(一)划界标准

有堤防段的河道管理范围为堤防背水侧堤脚以内的护堤地、堤防、沙洲、行洪区、滩地(包括可耕地)、水域;无堤防的河道管理范围沟口外5米定。

(二)划界范围

夹栏河自大刘村至城后村西夹支王路,划界外缘边界线长度21.204公里,其中左岸10.619公里,右岸10.585公里,划定管理范围面积0.53平方公里。

(三)管理责任主体

河道流经乡镇人民政府。

十二、韩河

(一)划界标准

有堤防段的河道管理范围为堤防背水侧堤脚以内的护堤地、堤防、沙洲、行洪区、滩地(包括可耕地)、水域;无堤防的河道管理范围沟口外5米定。

(二)划界范围

韩河自霞河左岸纵楼村西至方河左岸,划界外缘边界线长度41.338公里,其中左岸20.806公里,右岸20.532公里,划定管理范围面积1.363平方公里。

(三)管理责任主体

河道流经乡镇人民政府。

十三、小黄沟

(一)划界标准

有堤防段的河道管理范围为堤防背水侧堤脚以内的护堤地、堤防、沙洲、行洪区、滩地(包括可耕地)、水域;无堤防的河道管理范围沟口外5米定。

(二)划界范围

小黄沟自杨圩孜村至张楼村,划界外缘边界线长度14.433公里,其中左岸7.249公里,右岸7.184公里,划定管理范围0.39平方公里。

(三)管理责任主体

河道流经乡镇人民政府。

十四、看花沟

(一)划界标准

有堤防段的河道管理范围为堤防背水侧堤脚以内的护堤地、堤防、沙洲、行洪区、滩地(包括可耕地)、水域;无堤防的河道管理范围沟口外5米定。

(二)划界范围

看花沟自小许家至杨圩孜村,划界外缘边界线长度10.06公里,其中左岸5.26公里,右岸5.3公里,划定管理范围0.21平方公里。

(三)管理责任主体

城市管理部门。

十五、界洪河沱汴西段

(一)划界标准

有堤防段的河道管理范围为堤防背水侧堤脚以内的护堤地、堤防、沙洲、行洪区、滩地(包括可耕地)、水域;无堤防的河道管理范围沟口外5米定。

(二)划界范围

界洪河沱汴西段自凤凰大道至沱河左岸,划界外缘边界线长度21.014公里,其中左岸10.523公里,右岸10.491公里,划定管理范围0.523平方公里。

(三)管理责任主体

河道流经乡镇人民政府。

十六、梁家沟

(一)划界标准

有堤防段的河道管理范围为堤防背水侧堤脚以内的护堤地、堤防、沙洲、行洪区、滩地(包括可耕地)、水域;无堤防的河道管理范围沟口外5米定。

(二)划界范围

梁家沟自三铺村至沱河,划界外缘边界线长度12.801公里,其中左岸6.350公里,右岸6.451公里,划定管理范围0.324平方公里。

(三)管理责任主体

河道流经乡镇人民政府。

十七、三八河

(一)划界标准

有堤防段的河道管理范围为堤防背水侧堤脚以内的护堤地、堤防、沙洲、行洪区、滩地(包括可耕地)、水域;无堤防的河道管理范围沟口外5米定。

(二)划界范围

三八河自宿州宿蒙运河公园至G206国道,划界外缘边界线长度15.196公里,其中左岸7.580公里,右岸7.516公里,划定管理范围0.38平方公里。

(三)管理责任主体

城市管理部门。

十八、东杨沟

(一)划界标准

有堤防段的河道管理范围为堤防背水侧堤脚以内的护堤地、堤防、沙洲、行洪区、滩地(包括可耕地)、水域;无堤防的河道管理范围沟口外5米定。

(二)划界范围

东杨沟自西干沟左岸至小杨家,划界外缘边界线长度23.425公里,其中左岸11.829公里,右岸11.596公里,划定管理范围0.598平方公里。

(三)管理责任主体

河道流经乡镇人民政府。

十九、老股河

(一)划界标准

有堤防段的河道管理范围为堤防背水侧堤脚以内的护堤地、堤防、沙洲、行洪区、滩地(包括可耕地)、水域;无堤防的河道管理范围沟口外5米定。

(二)划界范围

老股河自大符路魏庄至奎河左岸,划界外缘边界线长度44.045公里,其中左岸22.061公里,右岸21.984公里,划定管理范围1.132平方公里。

(三)管理责任主体

河道流经乡镇人民政府。

二十、大徐沟

(一)划界标准

有堤防段的河道管理范围为堤防背水侧堤脚以内的护堤地、堤防、沙洲、行洪区、滩地(包括可耕地)、水域;无堤防的河道管理范围沟口外5米定。

(二)划界范围

大徐沟自夹沟镇来庄至方河左岸,划界外缘边界线长度22.081公里,其中左岸10.874公里,右岸11.207公里,划定管理范围面积1.32平方公里。

(三)管理责任主体

河道流经乡镇人民政府。

二十一、观音寺沟

(一)划界标准

有堤防段的河道管理范围为堤防背水侧堤脚以内的护堤地、堤防、沙洲、行洪区、滩地(包括可耕地)、水域;无堤防的河道管理范围沟口外5米定。

(二)划界范围

观音寺沟自谷楼子至唐河左岸,划界外缘边界线长度20.767公里,其中左岸10.400公里,右岸10.367公里,划定管理范围面积0.43平方公里。

(三)管理责任主体

河道流经乡镇人民政府。

二十二、洪路沟

(一)划界标准

有堤防段的河道管理范围为堤防背水侧堤脚以内的护堤地、堤防、沙洲、行洪区、滩地(包括可耕地)、水域;无堤防的河道管理范围沟口外5米定。

(二)划界范围

洪路沟自方河右岸至夏桥入奎河口,划界外缘边界线长度26.748公里,其中左岸13.380公里,右岸13.368公里,划定管理范围面积0.70平方公里。

(三)管理责任主体

河道流经乡镇人民政府。

二十三、化家闸西支沟

(一)划界标准

有堤防段的河道管理范围为堤防背水侧堤脚以内的护堤地、堤防、沙洲、行洪区、滩地(包括可耕地)、水域;无堤防的河道管理范围沟口外5米定。

(二)划界范围

化家闸西支沟自小孙寨至拖尾河右岸,划界外缘边界线长度27.159公里,其中左岸13.457公里,右岸13.702公里,划定管理范围面积0.77平方公里。

(三)管理责任主体

河道流经乡镇人民政府。

二十四、黄涧东沟

(一)划界标准

有堤防段的河道管理范围为堤防背水侧堤脚以内的护堤地、堤防、沙洲、行洪区、滩地(包括可耕地)、水域;无堤防的河道管理范围沟口外5米定。

(二)划界范围

黄涧东沟自夹沟镇尖山村五尖路至黄涧沟左岸,划界外缘边界线长度22.081公里,其中左岸10.735公里,右岸10.818公里,划定管理范围面积0.32平方公里。

(三)管理责任主体

河道流经乡镇人民政府。

二十五、老濉河

(一)划界标准

有堤防段的河道管理范围为堤防背水侧堤脚以内的护堤地、堤防、沙洲、行洪区、滩地(包括可耕地)、水域;无堤防的河道管理范围沟口外5米定。

(二)划界范围

老濉河自斜河右岸至新濉河右岸,划界外缘边界线长度26.899公里,其中左岸13.419公里,右岸13.480公里,划定管理范围面积0.81平方公里。

(三)管理责任主体

河道流经乡镇人民政府。

二十六、六号渠

(一)划界标准

有堤防段的河道管理范围为堤防背水侧堤脚以内的护堤地、堤防、沙洲、行洪区、滩地(包括可耕地)、水域;无堤防的河道管理范围沟口外5米定。

(二)划界范围

六号渠自新河右岸至新汴河左岸,划界外缘边界线长度20.674公里,其中左岸10.364公里,右岸10.310公里,划定管理范围面积0.45平方公里。

(三)管理责任主体

河道流经乡镇人民政府。

二十七、新胜利沟

(一)划界标准

有堤防段的河道管理范围为堤防背水侧堤脚以内的护堤地、堤防、沙洲、行洪区、滩地(包括可耕地)、水域;无堤防的河道管理范围沟口外5米定。

(二)划界范围

新胜利沟自胜利沟至宿灵沟右岸,划界外缘边界线长度17.421公里,其中左岸8.706公里,右岸8.715公里,划定管理范围面积0.41平方公里。

(三)管理责任主体

河道流经乡镇人民政府。

二十八、洪沟

(一)划界标准

有堤防段的河道管理范围为堤防背水侧堤脚以内的护堤地、堤防、沙洲、行洪区、滩地(包括可耕地)、水域;无堤防的河道管理范围沟口外5米定。

(二)划界范围

洪沟自北沱河南至河西张村东埇桥区边界,划界外缘边界线长度1.88公里,其中左岸0.899公里,右岸0.981公里,划定管理范围面积0.027平方公里。

(三)管理责任主体

河道流经乡镇人民政府。

二十九、宿蒙运河

(一)划界标准

有堤防段的河道管理范围为堤防背水侧堤脚以内的护堤地、堤防、沙洲、行洪区、滩地(包括可耕地)、水域;无堤防的河道管理范围沟口外5米定。

(二)划界范围

宿蒙运河自刘合村西至邵圩村东埇桥区边界,划界外缘边界线长度5.401公里,其中左岸2.711公里,右岸2.690公里,划定管理范围面积0.146平方公里。

(三)管理责任主体

河道流经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管理部门。

三十、西牛沟

(一)划界标准

有堤防段的河道管理范围为堤防背水侧堤脚以内的护堤地、堤防、沙洲、行洪区、滩地(包括可耕地)、水域;无堤防的河道管理范围沟口外5米定。

(二)划界范围

西牛沟自周尚村周尚小学至浍河左岸,划界外缘边界线长度30.310公里,其中左岸15.122公里,右岸15.188  公里,划定管理范围面积0.63平方公里。

(三)管理责任主体

河道流经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管理部门

三十一、张楼水库

(一)划界标准

坝区的管理范围为坝脚外50米。库区的管理范围为总库容所对应水域面积。

(二)划界范围

张楼水库位于符离镇境内,划定管理范围面积0.06平方公里。

(三)管理责任主体

水库所在乡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