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恒康实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关于报送<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门诊病房综合楼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申请》及《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门诊病房综合楼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已收悉。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专家组技术评审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门诊病房综合楼项目位于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银河一路南侧,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东经 117°58′44.42″,北纬 33°38′44.18″。项目建设 1 栋门诊楼、1 栋住院楼、门卫室等,给排水、供电等公用工程以及化粪池等环保设施。本工程为在建项目,总占地面积0.86 hm2,其中永久占地0.85 hm2,临时占地0.01hm2,工程总挖方5.12万m3,回填1.34万m3,借方0.92万m3,余方4.7万m3。本项目不涉及移民(拆迁)安置和专项设施改(迁)建;工程总投资63647.75万元,土建投资9300万元。项目于2020年12月开工建设,计划2024年5月完工,总工期为42个月,设计水平年为2024年。
二、基本同意《报告》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0.86hm2,其中永久占地0.85hm2,临时占地0.01hm2。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的方法和内容,项目工程造成水土流失总量为5.5t,其中新增水土流失量为2.4t;施工期是本项目水土流失发生的主要时段,也是水土保持监测的重点地段。
四、同意本项目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北方土石山区一级标准,至设计水平年,防治目标为扰动土地水土流失总治理度95%、土壤流失控制比1.2、渣土防护率99%、表土保护率0、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7%。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
院区:合理布设临时排水沟,并与周边水系相衔接;做好苫盖、排水、沉沙等临时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土地整治,对裸露地表采取植物防护措施。
代建公园绿地区:合理布设临时排水沟,并与周边水系相衔接;做好苫盖、排水、沉沙等临时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土地整治,对裸露地表采取植物防护措施。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编制的原则、依据和方法。本项目工程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为166.47万元,其中:工程措施费40.72万元,植物措施费96万元,临时措施费3.72万元,独立费用26.03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0万元(豁免)。
七、该项目应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监测范围为项目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监测时段从施工准备期开始至设计水平年结束,监测主要内容为包括水土流失自然影响因素、项目施工全过程各阶段扰动土地情况、水土流失状况、水土流失防治成效、水土流失危害等。在施工期间每季度第一个月,向我局报送上个季度监测季度报告,监测任务完成后3个月内报送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并在其官方网站公示。
八、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运行期的监督与管理,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由项目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自主开展,在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后,通过你单位官方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向社会公开相关验收报告。对于公众反应的主要问题和意见,要及时给予处理或回应。公示20个工作日后,应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符合报备条件,出具报备证明函,并在我局门户网站对你单位报备材料进行常态公示,并适时组织开展核查。项目建设单位、第三方机构和水土保持监测机构对相应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九、工程实施中所涉及第三方合法权益的,由项目法人单位负责解决。
十、本项目水土保持措施等发生较大变动时,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报我局审批。
此复。
宿州市埇桥区水利局
2023年2月7日
(项目代码:2020-341302-47-01-0396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