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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4-04-10 15:52:46 生成日期: 2024-04-10 15:5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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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埇桥区行政处罚救济渠道
词:

埇桥区行政处罚救济渠道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4-10 15:52 责任编辑: 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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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处罚救济的渠道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2.法律依据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

3.申请行政复议机构   

复议机关:埇桥区人民政府

复议期限: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60日之内。

4.申请行政诉讼机构

行政诉讼机关:埇桥区人民法院。

行政诉讼期限: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六个月内。

5、服务地点

埇桥区

6、服务时间

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工作日)

7、投诉举报电话

电话:0557-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