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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行政许可
发文日期: 2023-06-24 16:01:22 生成日期: 2023-06-24 16: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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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办事指南】埇桥区文旅局行政许可流程(区级出版物零售业务经营许可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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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埇桥区文旅局行政许可流程(区级出版物零售业务经营许可审批)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文化和旅游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06-24 16:01 责任编辑: 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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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依据

《出版管理条例》(2001年10月25日国务院令第343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三十五条: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的,须经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许可,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第三十七条: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变更《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登记事项,或者兼并、合并、分立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二、承办机构

行政审批服务股

三、服务对象

个人或企业

四、申请条件

1.事项属本级政府权限范围;

2.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3.有确定的名称、章程和经营范围;

4.有与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

五、申报材料

1、经营出版物发行业务审核审批登记表;

2、申请书;

3、申请人身份证明;

4、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5、《营业执照》正、副本;

六、服务流程

1.申请:申请人携带规定材料向埇桥区文化和旅游局行政审批股办理。

2.受理:埇桥区文化和旅游局行政审批股受理后审核。

3.办结:通过审核确认属实,埇桥区文化和旅游局行政审批股做出予以或不予许可决定。

七、办理时限

十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九、咨询方式

行政审批服务股          

咨询电话:0557-2970326

办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义乌商贸城展3馆2层埇桥区政务服务中心B2区文旅局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工作日 9:00-12:00,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