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宿州市新曼职业培训学校校董事会研究决定,举办者由张慧珍(身份证号码:3406211983xxxxxxxx)变更为马小飞(身份证号码:3421241980xxxxxxxx)。经审核,符合《安徽省民办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审批暂行办法》规定,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6月19日至6月26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建股反映。
电子邮箱:1009826429@qq.com
监督电话:0557—3044356
宿州市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