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八街道三八社区旧城改造项目被征收户:
2020年6月16日,埇桥区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三八街道办事处依法公布了《三八街道三八社区旧城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被征收户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30天。现征求意见期限已满。在征求意见稿公示的30日内,收到半数以上居民的书面意见,区政府根据被征收户书面意见依法组织召开了听证会。现根据征求意见情况和听证会情况,对被征收户意见总结后答复如下:
1、该区域土地已被征收为国有,按照国有土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执行更有利于保障被征收人的利益。
2、《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仍具有法律效力。
3、对于按照“2000年航拍”和“2008年航拍”作为认定补偿安置的依据是《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
4、对于房屋征收装潢附属物补偿及过渡期间的临时安置费用问题予以适当提高,临时安置补助费由原5元/月/㎡提高到8元/月/㎡。
5、对于2008年航拍后所建房屋,被征收户配合征收的,补偿标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予以适当调整。
6、对不同意按时段实施优惠及奖励政策的意见不予采纳,因奖励及优惠政策是保障和提升被征收户利益的政策。
7、评估公司的选定程序严格按照《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选定,选定过程及选定结果将依法在征收区域内予以公示。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