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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3-07-25 16:03:49 生成日期: 2023-07-25 16:0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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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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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宿州市埇桥区水利局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检察院宿州市公安局埇桥分局宿州市埇桥区司法局关于印发《宿州市埇桥区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水利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07-25 16:03 责任编辑: 埇桥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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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埇桥区水利局、埇桥区人民法院、埇桥区人民检察院、埇桥区公安分局、埇桥区司法局等五部门于7月20日联合印发了《宿州市埇桥区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现将《实施方案》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和起草依据

2023年6月9日,水利部联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召开视频会议,部署启动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进一步强化水利部门和其他部门的协作配合,健全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保障河湖安全。此次行动也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国家水安全的重要论述精神的具体举措,埇桥区计划从6月底到11月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2023年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为指导此次行动开展特制定该实施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一是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需要。开展联合专项执法行动,制定《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水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对于推动水利法治建设、提升河湖安全保护、提高国家水安全保障能力具有重要意义。二是防汛工作需要。坚持人民至上,聚焦防洪安全、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河道采砂管理、水利基础设施安全等重点领域,以水事秩序明显好转、河湖安全持续改善、协作机制更加顺畅的目标,推动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涉水突出问题已迫在眉睫,确保在主汛期前将阻水严重的违法问题全面整治到位。三是河湖管理的需要。加强河湖执法工作,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是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的一项重要举措。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河湖执法工作作为落实河长制湖长制的重要任务,《实施方案》中突出重点,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确保实效。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3年7月,宿州市埇桥区水利局着手起草《实施方案》,参照《宿州市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以及中央及省厅的要求。初稿完成后,广泛征求各联合发文部门意见建议,反复修改完善。2023年7月20日,《实施方案》正式印发实施。

四、工作目标

开展此次专项执法行动,加大河湖安全保护执法力度,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治水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强化水利体制机制法治管理的重要举措。五部门要不断增强运用法治力量保护河湖安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依法打击侵占河湖、妨碍行洪安全、破坏水工程、非法取水、人为造成水土流失等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查处一批典型涉水违法案件,全面强化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以更全面、更深入、更有效的协作,凝聚起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强大合力,切实维护河湖管理秩序,共同保障国家水安全。

五、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五部分,主要内容为:

第一部分,主要说明了《实施方案》制定的目的,对开展此次专项执法行动的目标等进行简要概述。

第二部分,主要说明了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确定了区水利局、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公安局、区司法局的统一领导责任和各自工作职责,明确了具体负责单位,具体是区水利局水政监察大队、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区人民检察院符离检察室、区公安局治安大队、区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

第三部分,主要说明了此次专项执法行动的重点任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重点打击防洪安全、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重点水利工程安全保卫等三个重点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四部分,主要说明了此次专项执法行动的实施步骤,共分为动员部署、违法线索排查、案件查处、监督检查、总结提升五个方面。

第五部分,主要说明了此次专项执法行动的工作要求,具体对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协作配合、创新工作方法、强化监督考核、加大宣传引导等五个方面作出了详细要求。

六、保障措施

此次专项行动水利部门、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区水利局水政监察大队、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区人民检察院符离检察室、区公安局治安大队、区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组织协调并开展督导检查,落实协作重点任务,指导和监督本单位、本地区专项执法行动有力推动。

七、政策咨询服务部门及电话

咨询部门:宿州市埇桥区水利局水政水资源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557-3022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