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29号)文件,现对符合失业保险费返还的1家参保企业,进行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不实,即予举报。
公示期限:2023年10月30日--2023年11月5日
举报电话:0557-3927035
举报接收单位:宿州市埇桥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失业保险股
地址:宿州市埇桥区纺织西路403号埇桥区人力资源产业园失业保险股办公室
公示名单如下:2023年埇桥区失业保险费返还企业公示名单.pdf
宿州市埇桥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