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29号)文件,现对符合失业保险费返还的1家参保企业,进行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不实,即予举报。
公示期限:2023年1月3日--2023年1月11日
举报电话:0557-3927035
举报接收单位:宿州市埇桥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失业保险股
地址:宿州市埇桥区纺织西路403号埇桥区人力资源产业园失业保险股办公室
公示名单如下:
宿州市埇桥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3年1月3日
2022年埇桥区失业保险费返还企业一览表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返还金额 | 人数 |
1 | 安徽丰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宿州中山街连锁店 | 15350.28 | 59 |
合计 | 15350.28 | 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