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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就业创业证》申领
发文日期: 2025-04-09 09:16:34 生成日期: 2025-04-09 09: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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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文字指南】《就业创业证》申领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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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指南】《就业创业证》申领服务指南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5-04-09 09:16 责任编辑: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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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对象范围

    按照《安徽省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需进行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的劳动者。被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劳动者、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的劳动者、登记失业的劳动者、新就业或重新就业办理用工手续的劳动者等,须办理《就业创业证》。

    二、证件使用注意事项

    无

    三、申领条件

    (一)发放的申请条件: 劳动年龄段内,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劳动者均可办理。

    (二)补发的申请条件: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遗失《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  

    四、申请材料

    两寸近期免冠证件彩照

    五、办理流程

    (一)登记办理对象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劳动者均可办理。

    (二)办理程序 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本人可通过皖事通、支付宝、“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办事大厅”等“就业创业登记证申请”模块线上提出申请办理。或到居住地或户籍地的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现场办理,城区的到居住地或户籍地的街道社区(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经办机构核实个人身份信息及情况后予以审批。

    (三)提供材料: 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六、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七、办理地点(方式)

    街道社区(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形式: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

    八、证件送达方式

    窗口领取,电话或短信告知

    九、咨询电话

    0557-3905271

    十、监督投诉渠道

    0557-39076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