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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就业登记
发文日期: 2024-04-08 16:25:04 生成日期: 2024-04-08 16:25:04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文字指南】就业登记服务指南
词:

【文字指南】就业登记服务指南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4-08 16:25 责任编辑: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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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1.被用人单位新招用的劳动者;

2.从事个体经营的劳动者;

3.灵活就业的劳动者;

4.组织起来就业的劳动者

办理条件

1.被用人单位新招用的劳动者;

2.从事个体经营的劳动者;

3.灵活就业的劳动者;

4.组织起来就业的劳动者   

  办理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四、办理程序

申请人携带身份证或者户口本到常住居住地或者户籍地的社区(乡镇)社保所申请办理,或安徽阳光就业大厅/安徽政务网网上申请; 社区(乡镇)社保所工作人员核实相关材料信息,并予以办结。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方式)

街道,乡镇社保所

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即办
咨询电话

0557-39052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