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统筹地区以外交通、食宿费用申领
发文日期: 2024-04-09 10:12:26 生成日期: 2024-04-09 10: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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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文字指南】统筹地区以外交通、食宿费用申领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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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指南】统筹地区以外交通、食宿费用申领服务指南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4-09 10:12 责任编辑: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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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项名称统筹地区以外交通、食宿费用申领

2.事项简述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报经办机构同意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3.办理材料1.职工工伤待遇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2.认定工伤决定书(部门内部核查)、3.发票、4.住院病例、5.工伤职工社保卡复印件

4.办理方式:线下线上相结合办理。

5.办理时限42个工作日

6.结果送达工作人员接收、核对申请材料,当场告知结果,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告知申请人需要补足的全部材料。

7.收费依据及标准

8.办事时间大厅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9.办理机构及地点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义乌商贸城展3馆2楼埇桥区政务服务中心人社综合窗口、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浍水路760号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楼。

10.咨询查询途径工伤中 0557-3927875

11.监督投诉渠道工伤中 0557-3927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