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伤残待遇申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
发文日期: 2024-04-09 10:12:52 生成日期: 2024-04-09 10: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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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文字指南】伤残待遇申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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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指南】伤残待遇申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服务指南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4-09 10:12 责任编辑: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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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项名称伤残待遇申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

2.事项简述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需要申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申请生活护理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办理材料1.职工工伤待遇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2.认定工伤决定书(部门内部核查)、3.因工伤残津贴负伤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部门内部核查)、4.工伤职工社保卡复印件

4.办理方式:线下线上相结合办理。

5.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6.结果送达工作人员接收、核对申请材料,当场告知结果,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告知申请人需要补足的全部材料。

7.收费依据及标准

8.办事时间大厅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9.办理机构及地点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义乌商贸城展3馆2楼埇桥区政务服务中心人社综合窗口、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浍水路760号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楼。

10.咨询查询途径工伤中 0557-3927875

11.监督投诉渠道工伤中 0557-3927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