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 > 涉农补贴领域 >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 高素质农民培育
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高素质农民培育
发文日期: 2023-12-05 16:12:12 生成日期: 2023-12-05 16:12:12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关于高素质农民培育补助申报材料的情况说明
词:

关于高素质农民培育补助申报材料的情况说明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农业农村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12-05 16:12 责任编辑: 埇桥农业农村局
字体大小:【    】

    高素质农民培育补助在学员报名审核通过后已登记造册,无需进行自主申报,故不用提交申报材料。补助将于上级验收后直接拨付给承担培训任务的教学机构。

    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