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要求,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运粮河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本次登记共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即:运粮河。
流经本区河段,以运粮河河道管理范围为基础,结合堤防、河流岸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土地权属界线等资料预划分水流登记单元范围。
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三、自然资源类型、范围
登记单元内的水流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
本次登记区域涉及南关街道、三里湾街道、金海街道、北杨寨行管区、桃园镇、蕲县镇。
四、其他事项
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