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强制扑杀、强制免疫和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
发文日期: 2024-01-04 17:37:41 生成日期: 2024-01-04 17:37:41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申请指南】动物疫病防控强制免疫补助申请
词:

【申请指南】动物疫病防控强制免疫补助申请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农业农村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1-04 17:37 责任编辑: 埇桥农业农村局
字体大小:【    】

一、政策依据

《财政部 农业部关于印发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7]43号);《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通知》(农医发[2016]35号);《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动物疫病防控财政支持政策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7]35号);《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调整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牧[2016]171号)。

二、申请指南

补贴对象:埇桥区内畜禽规模养殖场户。

补贴范围:强制免疫补助主要用于养殖场户开展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动物疫病强制免疫。

补贴标准:1.疫苗计价标准。高致病性禽流感(H5+H7)疫苗0.3元/毫升,猪O型、O型+A型口蹄疫灭活苗1.0元/毫升,猪O型、O型+A型口蹄疫合成肽苗1.6元/毫升,牛羊口蹄疫(O型+A型)疫苗1.6元/头份,小反刍兽疫疫苗0.5元/头份。

2.补贴畜禽数量。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和区动物疫控中心依据养殖场户实际免疫畜禽数量核定补贴畜禽数量(参考存栏量、出栏量、疫苗使用量等)。

3.补贴疫苗数量。补助疫苗数量根据国家和我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进行测算。

高致病性禽流感(H5+H7)疫苗。蛋鸡、种鸡、种鸽和种用鹌鹑按实际免疫只数每只每次补贴疫苗0.5毫升。肉鸡、肉鸽、肉用鹌鹑、肉鸭按实际免疫只数每只补贴疫苗0.3毫升。肉鹅按实际免疫只数每只补贴疫苗1毫升。种鸭、蛋鸭和种鹅按实际免疫只数每只每次补贴疫苗1.5毫升。

猪O型、O型+A型口蹄疫疫苗。猪按实际免疫头数每头每次补贴灭活疫苗2毫升或合成肽疫苗1毫升。

牛羊口蹄疫(O型+A型)疫苗。牛按实际免疫头数每头每次补贴1头份;羊按实际免疫只数每只每次补贴0.5头份。

小反刍兽疫疫苗。羊按实际免疫只数每只每次补贴1头份。

申请程序:畜禽养殖场户通过手机打开微信,搜索“牧运通”APP,找到小程序进入“强制免疫管理”模块注册,在线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交。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向区农业农村局提出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补助申请,提供上述申报材料和补助申请表,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材料:

1.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承诺书(附件1)。

2.扫描所用疫苗二维码信息。

3.采购疫苗发票。

4.由县级及以上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机构或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或核准的)免疫抗体检测报告(肉禽每批次抽检1次、其他畜禽每半年抽检1次,每次检测样品数量家禽不少于30份、家畜不少于20份。)。

咨询电话:0557-3920625

受理单位:宿州市埇桥区农业农村局

办理时限:根据工作开展实际情况,从申报到结束一般需要六个月。

三、补贴结果

按照规定把补贴发放至养殖场户。

四、监督渠道

举报电话:0557-3920625;地址:埇桥区义乌商贸城展三馆西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