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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决策结果公开
发文日期: 2023-12-29 15:21:42 生成日期: 2023-12-29 15: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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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埇桥区2023年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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埇桥区2023年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12-29 15:21 责任编辑: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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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我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确保完成政府工作报告分解任务,现就做好2023年棚户区改造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继续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改善困难群体基本居住需求。坚持因城施策、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严格评估财政承受能力,严把棚改范围和标准,因地制宜合理确定改造方式,精准实施,稳步有序推进棚户区改造。

(二)工作目标。2023年棚户区改造新开工项目3个,分别为:道东5号地、符离第一安置区、宿州市绿色家居园区安置房。其中道东5号地、符离第一安置区由区拂晓集团负责实施,力争8月底前开工建设,宿州市绿色家居园区安置房由区春晓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力争完成工程主体施工的60%。

二、资金筹措

棚户区改造实行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中央省级财政按既定标准进行补助(含基础设施配套),,其余通过发行地方政府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财政补助等符合规定的渠道筹集落实项目资金。

三、严把棚改范围和标准

棚户区改造要重点攻坚改造铁路以东老城区内脏乱差的棚户区,把鉴定为D级的城市危房优先安排改造。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棚户区改造范围,严格把握改造标准,坚决防止借棚户区改造之名搞房地产开发的倾向。严禁将房地产开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棚改项目直接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除外)等项目打包纳入棚改;严禁将因道路拓展、历史街区保护、文物修缮等拆迁改造房屋的项目纳入棚改;严禁将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纳入棚改;严禁将房龄不长、结构比较安全的居民楼纳入棚改;严禁将棚改政策覆盖到一般建制镇;严禁将小区美化亮化、居民房屋外立面整治等项目纳入棚改。

四、抓好重点任务落实

1.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科学研究确定年度目标任务。及时分解落实项目,建立棚改新开工、基本建成和开工三年以上未竣工项目库。加快项目建设前期工作,实行目标责任管理,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加强调度协调,按月报送进展,定期排序通报。

2.加快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根据中央、省专项补助资金及债券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积极做好2023年棚改专项债券发行及各类资金管理使用工作,加强对项目的监督管理,加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坚决防止项目开工后出现停工怠工情况。建立和完善棚改各类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控,按项目建立资金使用台账,依法依规及时拨付项目资金,加快棚改专项资金支出进度,尽早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3.提高工程建设品质。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注重提高工程建设品质,营造良好居住环境,促进“住有所居”向“住有宜居”转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各地要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格履行法定的建设程序,规范建设行为,全面落实工程质量安全各方主体责任,实施重点监管,组织开展工程创优活动,加大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工程建设品质,切实把民生工程办实办好。

5.开展棚改绩效评价。绩效评价包括投入、过程、产出、效果等4项指标。绩效评价结果作为2023年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各县区政府及园区管委会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民生工程考核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绩效评价结果的依据。

五、保障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落实项目属地的主体责任,要立足早计划、早安排、早见效,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和棚户区改造建设工作,将2023年棚改计划任务落实到具体项目,层层明确和压实责任。抓紧做好项目规划、设计、审批、招标和施工方案制定等前期准备工作,优化压缩审批时限,努力实现早开工、早见效。

(二)落实支持政策。确保建设用地供应,将棚改安置住房用地纳入土地供应计划优先安排,涉及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单列,实行应保尽保。严格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性收费等税费减免政策,合理控制棚户区改造成本。对任务完成快、真抓实干且成效明显的地方,积极争取给予国家奖励政策及中央和省财政补助资金支持。

(三)强化监督检查。坚持实地调研和定期核查,对工作进展缓慢存在问题的项目进行督导。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确保全区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对未按时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报市政府实施问责。

(四)加强信息公开。按照国家和省住房保障信息公开规定,实行信息定期发布,建立完善信息公开渠道,全面及时规范公开各地区城镇棚户区改造工程信息。加大棚户区改造政策、建设项目信息的公开力度,对2023年新开工的项目,建设动态要时刻接受社会监督,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形成社会广泛参与支持、共同推进棚改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