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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日常监管信息
发文日期: 2024-03-19 16:14:34 生成日期: 2024-03-19 16: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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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埇桥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民办学校(幼儿园)年检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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埇桥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民办学校(幼儿园)年检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教育体育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3-19 16:14 责任编辑: 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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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心校、城区小学、民办学校(幼儿园):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民办学校管理,规范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对标对表《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民办中小学年度检查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附件2),现就做好我区2023年度民办学校(幼儿园)年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全区范围内经区教体局批准设立的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高复学校),审批设立时间未超过6个月的民办学校(幼儿园),可以不参加年检。

二、年检内容

对标对表《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民办中小学年度检查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从党的建设、办学条件、依法治校、财务管理、办学行为、师生权益、上一年度年检整改情况等7个方面、31个子项、101个具体指标对民办学校开展全面检查。

民办幼儿园的年检,参照2022年度制定的《埇桥区民办幼儿园年检指标(试行)》进行自检和年检(见附件3)。

三、年检程序

(一)自检初检阶段:(2024年3月15日-3月29日)

1.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年检

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对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民办中小学年度检查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整理佐证资料,逐条自评,据实赋分,认真填写《民办学校(幼儿园)年检自查报告书》并形成年度报告材料,装订成册,上报埇桥区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

2.民办幼儿园的年检

城区小学、中心校按照幼儿园年检主要检查指标,对辖区内民办幼儿园进行初检,认真指导幼儿园填写《民办学校(幼儿园)年检自查报告书》并评定年检结果,统计本辖区内幼儿园基本情况信息并上报。

(二)抽检复核阶段:(2024年4月10日-4月20日)

区教体局将组织检查组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采取书面材料审核、实地核查等多种方式逐校复检,对民办幼儿园根据自检初检情况进行随机抽检。

(三)结果确认阶段:(2024年5月30日前)

根据初检复核抽检情况,拟定年检等次。年检等次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种。75分以上为“合格”;60-74分为“基本合格”;59分以下为“不合格”。

民办学校(幼儿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确定为年检“不合格”:

1.办学严重偏离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2.发生重大意识形态事件和安全稳定事件;

3.擅自分立、合并、设立分支机构,擅自变更名称、办学层次、举办者、法定代表人,擅自扩大办学范围;非法颁发或伪造学历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

4.未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不按照章程规定进行活动,违反规定使用、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登记证书);

5.抽逃资金,侵占、私分、挪用学校资金、资产;

6.年检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或年检;

7.学校管理混乱,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8.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骗取钱财等其他重大违规情况;

9.校舍存在安全隐患的;

10.本年度违章使用校车,被查实的。

四、整改落实

整改是年检的重要环节。对年检结论为“不合格”和“基本合格”的民办学校(幼儿园),出具书面整改通知书。学校(幼儿园)按要求进行整改,并在3个月内报送整改情况,整改情况纳入下一年度年检的重要内容。

五、年检需向区教体局报送以下材料

1.《民办学校年检自查报告书》和年度办学总结;

2.《民办学校基本情况登记表》(见附件);

3.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会计事务所依法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4.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六、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民办学校(幼儿园)年检是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和管理行为的重要手段。各学校(幼儿园)要认真学习年检文件,高度重视,科学组织,认真实施,按时完成;填报材料时要认真阅读,完整填写,及时上报。年检结束后,教育行政部门将向社会公示年检结果并上报市教体局备案。

2.严格要求。对不参加年检或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的民办学校(幼儿园),将终止其办学(办园)资格,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并在限期内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3.结果运用。年检结果将作为民办学校确定招生计划的重要依据。对存在严重问题的学校,区教体局将依法给予处罚,并将处罚决定向社会公告。在年检过程中,发现学校存在违法行为,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4.规范程序。民办学校年检严格按程序操作,杜绝弄虚作假,力戒形式主义,真正达到“以检促建、以检促改”的目的,使我区民办教育更加规范和健康发展。


附件:1.宿州市埇桥区民办学校(幼儿园)2023年度年检报告书

  2.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民办中小学年度检查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皖教秘民〔2022〕7号)

  3.埇桥区民办幼儿园年检指标(试行)

  4.宿州市埇桥区民办学校2023年度年检情况汇总表

  5.宿州市埇桥区民办学校2023年度基本情况登记表

  6.宿州市埇桥区民办学校2023年度基本情况统计表

附件:附件1-6.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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