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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信息、危险废物转移的初审转报
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固体废物信息、危险废物转移的初审转报
发文日期:
2024-04-07 15:37:53
生成日期:
2024-04-07 15:37:53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埇桥区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危险废物转移的初审转报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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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
埇桥区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危险废物转移的初审转报情况说明
文章来源: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埇桥分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4-07 15:37
责任编辑: 生态环境局埇桥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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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实际工作,我区危险废物省内转移由转出单位自行在安徽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上申报,由接收企业接收。跨省转移由省生态环境厅负责审批,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