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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4-03-20 10:12:39 生成日期: 2024-03-20 10:12:39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宿州市埇桥区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教育转移支付2023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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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埇桥区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教育转移支付2023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教育体育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3-20 10:12 责任编辑: 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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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的意见》(教督〔2019〕4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编制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项目规划(2019-2020年)的通知》(教督厅〔2019〕1号),以及《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教〔2019〕13号)等文件精神,全面改善我区义务教育学校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推动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依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3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教〔2023〕542号)文件,下达我区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预算4537万元,全部为中央补助资金。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资金已全部到位,并按计划执行。为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严格依据资金管理办法进行资金使用范围、分配及拨付、监督检查和问责机制。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土建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管理,实行工程预决算制度,严格控制项目建设成本,并按项目建设进度及时拨付工程款,非土建项目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中央补助资金4537万元用于4所学校4个建设项目,正在按计划推进。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数量指标分析:化解城镇大班额,已全部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比例,基本消除。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全年改造1所学校,其中1所学校为乡镇寄宿制学校。

(2)项目质量指标分析。两类学校建设情况,办学条件达到省定基本办学标准已全部实现。新建或改造校舍验收合格率,达80%。

(3)项目时效指标分析。土建项目和设施设备采购,全部按年度计划执行。为加快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土建项目建设进度,埇桥区教体局定期或不定期对工程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查,对工程进展缓慢的单位进行调度通报。目前已基本完工。

(4)项目可持续影响指标分析。2023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项目的实施,使项目学校校舍、运动场等教学设施满足基本教学需要,乡镇、村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得到进一步加强。

(5)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我区进一步创新宣传方式,坚持社会宣传、媒体宣传和部门宣传并重,强化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把宣传工作作为常态化工作抓好,形成了全社会关注、支持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项目建设的良好氛围,提高了人民群众对教育建设项目的知晓率和满意度。所有实施项目交付使用后,均得到项目学校师生、家长的充分满意。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通过本次绩效自评,可以进一步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进度、质量、资金使用等薄弱环节,并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相应举措,以确保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项目顺利实施并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宿州市埇桥区教育体育局          

2024年3月